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
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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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说明 1-2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1
关于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XYZH/2026BJAG1B0413
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
明电子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出具了 XYZH/2026BJAG1B0424 号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披露的要求,
宏明电子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宏明电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
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是宏明电子公司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宏明
电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
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除对宏明电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以及将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汇总表
所载项目金额与我们审计宏明电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宏明电子公司提供的会计
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对外,我们没有对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汇总表
执行任何附加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宏明电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汇总表,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宏明电子公司 2025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
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以下无正文)
使 用
报 告
出具
限于
仅
用
使
告
报
具
出
于
限
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