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关于十一届六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
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作为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于2026
年4月21日召开了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认真审核了
公司提交十一届六次董事会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
案相关材料,并与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董事会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中煤新集能源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黄国良 潘红霞 孔令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