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2 证券简称:中天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6-015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
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1993 年(2013 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截至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212 人
截至 2025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084 人
截至 2025 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32 人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收入总额(未经审计)219,612.23 万元,审
计 业 务 收 入 ( 未 经 审 计 ) 155,067.53 万 元 , 证 券 业 务 收 入 ( 未 经 审 计 )
收费总额 24,918.51 万元。这些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本公司同行业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19 家。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0,45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 10,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
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
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
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7 次、
行政监管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纪律处分 3 次。43 名从业人员近三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5 次、行政监管措施 34 人次、自
律监管措施 11 人次、纪律处分 6 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许剑辉先生,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计等业务,近三年签署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会计师:杨兵先生,2018 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主要从事
IPO 审计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业务,2024 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近三年签署 2 家上市公司客户的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国超先生,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 9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许剑辉、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兵、质量控制复核人赵国超最近三
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公司 2026 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29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90 万元,
合计 380 万元,较上一期支付的审计费用无变化。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
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6 年度的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 2026
年度具体审计费用。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
在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情况等方面均能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
际需求,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
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
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继续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6 年度
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期限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