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了
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陈磊先生、吴玲女士、王国平先生
和董事江轩先生、汪礼敏先生五名成员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具有专业
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陈磊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工
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人员设置符合法定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内容
月 24 日 员会第六次会议 2、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联交易情况议案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月 24 日 员会第七次会议 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月 25 日 员会第八次会议
日 作方案
日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信永中和”)在履职期间的工作情况的监督核查,认为信永中和在担任
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履行
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能够保证整个审计工作的真实、客观、公正。
鉴于信永中和勤勉尽职、恪尽职守,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合理,为保持公司
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在第九届十一次会议中建议公司董事会继续
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实施细则》和董事会的要求,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
部审计机构沟通,与外部审计机构信永中和就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和审计方法等
方面进行讨论和沟通,时刻关注相关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安排公司相关员工配
合审计工作的开展,确保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实施完成。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严格
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经
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度我们审计委员会认
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要求履行职责。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
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就财务报告的编制情况和实际内容多次与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财务部门和审计机构进行沟通确认,并认真审阅公司拟对外披露的年度、
一季度、半年度和三季度财务报告,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判断依据。通过核查,
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情况,出具的财务报表均严格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能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
局、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
体系。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
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设计恰当,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等的规定,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尽职尽责地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切
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充分发挥自身丰富的专业
知识和执业经验,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内部控制活动的实施情况等方面进行
监督和评议,保证了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规,推动了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和运营
质量的稳步提升。
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提升内部审计质量,强化风险管理意识,恪尽职守、独立
客观的履行工作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保障,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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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