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中审亚太”)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
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
会〔2023〕4 号)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亚太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于 2013 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
伙,首席合伙人为王增明先生,管理总部设立于北京,并在全国各地
设立了 26 家分所。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有合伙人 88 人、注册会
计师 503 人。
中审亚太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IPO 审计、发债审计、新三板
年报审计及其他特定目的审计,服务范围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
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
建筑安装业等行业。中审亚太 2025 年度业务收入 77,870.57 万元,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 75,128.95 万元。2025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44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九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请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聘请 2025 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上述议案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经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
他执业规范以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亚太对公司 2025 年
度财务报表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
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
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审亚太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在
审计过程中,中审亚太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
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
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
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
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
工作的要求。2025 年 10 月 17 日,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聘请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5 年
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作的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情况,如审计
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及其他关
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中审亚太关于相关审计调整
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出具等情况的汇报。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2025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
《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充分发挥审查、
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
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切实履行了
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亚太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
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
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
清晰、及时。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