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2 证券简称:中旗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0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需
要,预计 2026 年度将与关联方无锡中鑫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中鑫”)
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事项,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800
万元。2025 年公司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 193.31 万元。
本次《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召开了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日常
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预计 2026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合同签订金额 截至一季度 上年发生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
或预计金额 已发生金额 金额
定价原则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无锡中鑫 接受加工服务 市场价格 800 18.46 193.31
小计 800 18.46 193.31
注:一季度是指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期间。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金 实际发生额占同 实际发生额与预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金额
额(不含税) 类业务比例(%) 计金额差异(%)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无锡中鑫 接受加工服务 193.31 1,200.00 9.66% -83.89%
合计 193.31 1,200.00 9.66% -83.89%
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 系因公司年初根据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进行预计,实
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金额和执行进度确定,导致
预计和实际发生情况产生差异。
公司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系因
正常的经营行为产生,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未超过 2025 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 的预计金额,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
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决策程序合法,
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无锡中鑫新材料有限公司
名称:无锡中鑫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光友
成立时间:2019 年 10 月 25 日
注册资本:800 万元
注册地址: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泾新路 29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5MA20A58Q20
经营范围:工艺石材的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
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股权结构:汪光友持股 81%,公司持股 19%。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无锡中鑫总资产为 949.17 万元,净资产为 305.80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1,275.85 万元,净利润 68.05 万元。
无锡中鑫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联营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相关关联方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
公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经查询,无锡中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业务往来,双方之间的合作有利于更好地满
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交易采取市场化方式定价,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
则。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由双方协商
确定。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本次审议通过的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按照具体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系正常的生产经
营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拓展。上述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准,
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
关联方之间交易属于双方日常生产经营中持续性的商业往来,对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其
控制的情形,此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独立董事认
为: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保证公司业务的连
续性和稳定性,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的原则进行
交易,定价公允,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低,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
造成影响,不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当期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