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5 证券简称:陕西煤业 公告编号:2026-008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
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
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
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
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
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
被诉(被仲 诉讼(仲 诉讼(仲裁)
(仲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裁)事件 金额
裁)人
金亚科技、周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
投资者 2014 年报 尚余 500 万元
旭辉、立信 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
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 12.29%部分承
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
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年年度报
告;2016 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
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
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
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
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保千里、东北 2015 年重组、
投资者 证券、银信评 2015 年报、 1,096 万元
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 15%部分承担补
估、立信等 2016 年报
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
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
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
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
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
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
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7 次、监督管理措施 42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涉及从业人员 151 名。
(二)项目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权计伟,2006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9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慧,2013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3 家。
拟担任质量控制复核人:田伟,2009 年 7 月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
年 7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 12 月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6 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
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立信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
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公司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聘确定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收费,预计 2026 年
度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总费用预计与 2025 年度一致,为 889 万元人民币,
其中年度审计费 708.74 万元、内控审计费 180.26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
求,符合独立性原则,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情况等方面
均能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需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请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会
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