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煤业: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5年履职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5 00: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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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审慎地履行
审计监督职责,现就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苏玉珠(主任委员)、
王秋麟、王联合 3 名成员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具
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2025 年 3 月 5 日,经公司第四次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苏玉珠(主任委员)、赵福堂、王
秋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主
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
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一)2025 年 2 月 25 日,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会议,经审议,审计委
员会形成如下审核意见:
  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孙武先生符合上市公司总会计师任职资格。不
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
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总会计师的情形。建议董事会聘任孙武先
生为公司总会计师。
  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4 月 21 日,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会议,经审议,审计
委员会形成如下审核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内容符合
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符合独立性原则,在专业能力、投
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情况等方面均能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公司的实际需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
  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2024 年度,内部控制在公司重大业务环节均
得到有效运行,信息披露、财务报告真实可靠,资产安全、主要经营
业务合法合规,未发现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 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内容符合中
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职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
职责,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
司财务报告、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协调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
计机构沟通、审核关联交易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推动公司治理水
平持续提升。
  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年工作安排》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4 年的审计工作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公司 2025 年的审计工作安排符合公司实际。
  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三)2025 年 8 月 20 日,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会议,经审议,审计
委员会形成如下审核意见:
    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内容
符合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2025 年 10 月 22 日,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会议,经审议,审
计委员会形成如下审核意见:
    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内容符合
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遵守《证券法》、《公司
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了监督审
查作用,恪尽职守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认真审阅公司定期报
告,积极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并给予合理建议,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外部审计工作的及时性,积极协调审计工作的内外衔接,推动了公司
规范治理水平和运营质量的稳步提升。
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持续发挥审计委员会
的监督和保障作用,持续提升工作的有效性及专业性,不断强化对内
部审计及内部控制工作的指导,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持续优化,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做出更加积极的贡
献。
  特此报告。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苏玉珠、赵福堂、王秋麟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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