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
审慎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监督、审查、指导、评估、协调职能,维护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就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4 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
王雄元先生、王宗军先生、胡川先生以及非独立董事王维华先生,其中主任委员
由会计专业人士王雄元先生担任。
审计委员会成员具有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运营经验,成员
的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履职情况
自出席了相关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年第一次会议 间安排和工作计划的介绍,关注本年度重点审计事项。
年第二次会议 制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未经审计);
年第三次会议 2、审议《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督职责情况报告》;
额度的议案》;
案》;
年第四次会议
年第五次会议
年第六次会议 2、审议《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报告期内,在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审
计工作进行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在 2025 年年度审计工
作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认真负责、恪尽职守,遵
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致同执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审计人员具备审计工作所必
须的专业知识和相关执业证书,项目组成员未在公司任职,也未有除了法定审计
必要费用外的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致同和公司不存在互相投资的情况、不存在
关联关系和经营关系。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审部门的工作计划,认可其
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认真负责地执行公司制
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公平公正为原则,进一步提高内审工作质量,发挥更加有
效的内审工作效益;加强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合作,完善公司内部审计制度,防范
内控风险;主动学习,提高技能,有效地对公司内部经济活动及内部控制进行监
督评价。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就财务报告的编
制工作和重点事项与外部审计机构及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了了解与沟通。从专业角
度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监督。审计委员会认为,公
司各期财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情
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外
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同时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充
分沟通,确定审计工作安排,及时沟通交流、跟踪审计进度情况,确保定期报告
审计工作的推进;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
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促使审计机
构高效地完成相关审计工作,为年度内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公司严格执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有关规定,建立了较
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
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认为公司内控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内控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
体系建设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要求。
四、总体评价
部审计机构的工作进行审核,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情况进行尽职审查,及时掌
握公司经营动态,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发展。
立、客观、专业的判断原则,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不断提高自身
的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不断加强与公司审计机构和管理层的交流,深入了解行
业及公司经营状况,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监督、审查、指
导、评估、协调的职能,积极推动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审计委员会委员:王雄元、王宗军、胡川、王维华
二 O 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