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
(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
殊普通合伙)
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
公司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
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17 人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88 人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278 人
最近一年(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 万元
最近一年(2024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 万元
最近一年(2024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 万元
上年度(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 家
二、执业记录
(一)项目组成员基本信息
是否从事证券 在其他单位兼职
姓名 执业资质 项目组成员
服务业务 情况
严海锋 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是 否
张演硕 注册会计师 签字注册会计师 是 否
银雪姣 注册会计师 质量控制复核人 是 否
姓名 从业经历
严海锋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
家。
张演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银雪姣 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二)项目组成员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
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的情况。
(三)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组成员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
存在可能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
(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
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4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施以及纪律处分的情况不影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和其他业务。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一)资源配备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配备了专属审计工
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
业资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在专业、人数、执业水平、经验等方面均满
足公司审计的要求。
(二)审计工作方案及实施情况
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
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重点内容包括应收账款、投资理财、合并报表
等。同时,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能够根据计划
安排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三)审计质量管理机制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项目咨询的政策和程序。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组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及时
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制定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
质量复核人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执行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
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较为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明确复核流程、复
核人员和复核范围,对于证券业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委派质量控制部及独立复
核合伙人执行项目质量复核。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其质量
管理制度要求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并于审计报告日前完成了项目质
量复核程序,质量控制部人员和独立复核合伙人实施的项目质量复核范围包括审
计过程中产生的重大事项、已审财务报表及拟出具的报告以及项目组作出的重大
判断和得出的结论相关的工作底稿等。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
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
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没有在项目质量检查方面发现重大问题。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
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
了有效执行。
(四)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
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
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五)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
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四、总体评价
综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整体上具备较好的
质量管理水平、较高的业务水准和专业素养,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