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26-006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中审众环”)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暨确认审计费用的议
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
民币63万元(其中财务审计53万元,内控审计10万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
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
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 人。
中审众环 2024 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217,185.57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 35,961.69 万元,公司同
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0 家。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
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
任。
中审众环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中审众环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
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41 名从业人员受到
行政处罚 11 人次、纪律处分 12 人次、监管措施 40 人次。
(二)项目信息
注册会计师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中审众 开始为本公司提
项目 姓名
执业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环执业时间 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许言炎 2016 年 2011 年 2020 年 2026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涂彦伟 2023 年 2020 年 2023 年 2025 年
质量控制复核合
卞圆媛 2010 年 2014 年 2023 年 2025 年
伙人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许言炎, 201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市公司 2 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经历
姓名:涂彦伟,202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 3 年签署或复核 1 家上市公司。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经历
姓名:卞圆媛,201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二、审计收费
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
等因素定价。
年报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55 53 -3.64%
内控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10 10 0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中审众环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有着清晰认识,在审计过程中,坚持
“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认真、扎实地开展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
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以及
其他相关审计工作。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暨
确认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3万元(其中财务审计53万元,内控审计10万元),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