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2 证券简称:绿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2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
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通科技”)
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香港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绿
通”)、控股子公司江苏大摩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大摩”)向合
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 27,500.00 万元,并拟由公司为香港绿通、
江苏大摩提供信用担保合计不超过 7,500.00 万元,本次担保额度自公司董事会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限内担保金额可滚动使用。本事项在董事会
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香港绿通、控股子公司
江苏大摩拟分别向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各类融资业务,包括但
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金融衍生品保证金、
中期票据授信等。具体情况如下:
申请授信 拟申请授信额度
拟合作银行 拟授信期限 拟申请方式
主体 (万元)
绿通科技 中信银行 20,000.00 1年 信用授信、保证金
信用授信、保证金或由绿
香港绿通 中信银行 5,000.00 1年 通科技在额度内提供信
用担保
信用授信、保证金或由绿
江苏大摩 中信银行 2,500.00 1年 通科技在额度内提供信
用担保
申请授信 拟申请授信额度
拟合作银行 拟授信期限 拟申请方式
主体 (万元)
合计 - 27,500.00 - -
上述拟申请授信额度、拟授信期限和拟申请方式最终以银行实际核准内容为
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
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担保情况
全资子公司香港绿通、控股子公司江苏大摩拟分别向合作银行申请 5,000.00
万元、2,50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提供
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本次担保额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限内担保金额可滚动使用。具体如下:
担保额
被 担 保 度占公
被担保方 截 至 目
方 最 近 本次授信 司最近 是否
担保方 最近一期 前 担 保
担保 被担保 一 年 资 担保额度 一年经 关联
持股比 资产负债 余额(万
方 方 产 负 债 (万元) 审计净 担保
例(%) 率 元)
率 资产比
例
香 港 绿
绿 通 通
科技 江 苏 大
摩
合计 0.00 7,500.00 2.46% -
注:
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是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的数据;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是截至
月 31 日的数据。
上述担保涉及的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重要条款由公
司及子公司与相关债权人在以上额度内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合同,相关担保事
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融资和担
保的具体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香港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
香港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Hong Kong Lvtong New Energy Electric Vehicle
Technology Limited
商业登记证号码 76547967-000-05-25-0
注册资本 600.00 万港元
成立日期 2024 年 5 月 13 日
经营范围 场地电动车及配件销售、技术咨询、国际贸易
香港九龙长沙湾元州街 290-296 号西岸国际大厦 8
注册地址
楼 803B 室
股权结构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 100.00%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均为 0.00 元,尚未产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
利润。香港绿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正常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二)江苏大摩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江苏大摩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191MA1NQPW2X8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乔晓丹
注册资本 2342.34234 万元
成立日期 2017-04-11
从事集成电路设备的翻新改造、组装、研发、生产;半导体科技领
域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实验室设备(除医疗器械)、
无尘设备(除医疗器械)、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
经营范围
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计算机、软
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机电设备、机
电设备及配件、不锈钢制品、机械设备、机械设备及配件、制冷设
备、气动液压设备、电子产品、电子元件、电气设备、电子设备、
仪器仪表的销售;机械设备、电子设备、集成电路设备整机及备件
研发、加工制造及销售、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
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
专用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电气设备修理;电力电子元器件制
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 南京市江北新区研创园团结路 99 号孵鹰大厦 2804 室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1.0000%
乔晓丹 41.2674%
王建安 3.2835%
股权结构 南京芯能半导体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9046%
上海壹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0103%
周雪军 0.5342%
合计 100.0000%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注: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放弃控
股子公司的股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江苏大摩的股东乔晓丹拟向广州创钰铭光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创钰铭高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
创钰铭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转让其持有的 8.0240%江苏大摩股权,对应注
册资本 187.95045 万元,转让对价合计 8,345 万元。公司基于自身的发展战略、整体经营规
划和资金安排等情况综合考虑,拟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江苏
大摩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转让事
项仍在办理中。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852,453,480.46 908,861,340.63
总负债 471,700,928.71 520,484,003.89
净资产 380,752,551.75 388,377,336.74
项目 2025 年度(经审计)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91,951,891.97 69,498,308.56
营业利润 83,544,092.99 9,005,931.01
归母净利润 73,203,285.21 7,650,830.69
上述被担保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情况,且均非失信被执行
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签订本次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总额仅为公
司预计提供的担保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融资需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
本次担保额度内与合作银行协商担保事宜,具体担保种类、方式、期限、金额以
最终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担保的
情形。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港绿通、控股子公司江苏大摩提供的最高担保额
度为人民币 7,5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2.46%;实际担保余
额为 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0.00%。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
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系确保其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风险可控,
符合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因此,独立董
事一致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
保的议案》。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并由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其日常经营和业务
发展需要,对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扩展起到积极作用。被担保的全资子公司和控
股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情况,且均非失信被执行人。此次提供
担保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公司能够控制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管理,
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能切实有效地进行监督和管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江苏大摩当前经营状况良好,其他主要股东乔晓丹已为江苏大摩其他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上市公司为江苏大摩本次授信提供担保,其他股东未提供同
比例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情形。上述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
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
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
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日
常经营所需,不会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公司及子公司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
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