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晨光 2025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600501 证券简称:航天晨光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航天晨光 2025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
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航天
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
审议通过。
航天晨光 2025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第二节 报告基本情况
股票代码 600501
公司简称 航天晨光
公司名称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范围涵盖航天晨光及下属子公司,除特别说明外,
报告范围
与本公司 2025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一致。
时间范围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4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4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
质量工作方案》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央企控股上市公司
编制依据 ESG 专项报告编制研究》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
责任的指导意见》
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 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GRI
Standards)》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指南
(CASS—ESG 6.0)》
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
该治理机构名称为 战略委员会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每年定期开展
ESG 信息收集与汇总,编制成 ESG 报告报送审阅;在各部门、各分子公司设置信息
披露联络人和责任人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
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公司建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规定》《内部控制
规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统筹领导内部审计工作,定
期开展内控监督评价,并将风险管理工作纳入经营业绩考核,强化监督与问责。
□否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利益相关方 关注内容 沟通方式
航天晨光 2025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ESG 治理、公司治理、透 日常工作会议、信息披露
政府及监管机构 明信息披露、股东权益保 与报送、定期汇报、专题
护 会议
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股
产品和服务安全与质量、
投资者/股东 东会、上交所“e 互
创新驱动、股东权益保护
动”、投资者关系活动
产品和服务安全与质量、 高层对接、客户拜访、客
客户 创新驱动、数据安全与隐 服热线、微信公众号、客
私保护 户满意度调查
职业健康检查、开展员工
员工、职业健康与安全生
员工 慰问活动、培训管理体
产
系、多通道职业发展体系
供应链安全、平等对待中 准入资质审查、日常沟通
供应商/合作伙伴
小企业 交流、倡导绿色供应
ESG 报告、社区环保宣
社区 社会公益、乡村振兴
讲、社区公益活动
序号 公司 ESG 报告 重要性分析 对应上交所可持续发展报告
议题名称 指引议题名称
√财务重要性
□双重重要性
□财务重要性
□双重重要性
□财务重要性
□双重重要性
生 态 系 统 保 护 □财务重要性
保护 □双重重要性
□财务重要性
□双重重要性
□财务重要性
□双重重要性
航天晨光 2025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序号 公司 ESG 报告 重要性分析 对应上交所可持续发展报告
议题名称 指引议题名称
□财务重要性
□双重重要性
□财务重要性
□双重重要性
□财务重要性
□双重重要性
□财务重要性
□双重重要性
□财务重要性
√双重重要性
□财务重要性
√双重重要性
□财务重要性
平等对待中小
企业
□双重重要性
□财务重要性
产品和服务安
全与质量
√双重重要性
□财务重要性
数据安全与隐
私保护
□双重重要性
□财务重要性
□双重重要性
□财务重要性
□双重重要性
□财务重要性
利益相关方沟
通
□双重重要性
航天晨光 2025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序号 公司 ESG 报告 重要性分析 对应上交所可持续发展报告
议题名称 指引议题名称
□财务重要性
反商业贿赂及
反贪污
□双重重要性
□财务重要性
□双重重要性
□财务重要性
□双重重要性
□财务重要性
□双重重要性
□财务重要性
□双重重要性
□财务重要性
□双重重要性
□财务重要性
职业健康与安
全生产
□双重重要性
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
(以下简称《14 号指引》)规定中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的议题:科技伦理,已按照《14
号指引》第七条规定,在报告中进行解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