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嘉股份: 关于部分董事间接持股情况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5 00:3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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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6-019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司”)分别收到公司董事及实际控制人乔鲁予、董事侯旭东及董事李德华的通知,
乔鲁予、侯旭东及李德华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动,具体情况详见下文。
  一、乔鲁予间接持股变动
  (一)乔鲁予通过控股股东间接持股发生变动的情况
东”,持有公司 25.47%股权)引入了新股东,劲嘉创投原股东乔鲁予、陈零越与
新股东海南智而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增资协议》,由于新股东以及陈零
越增资,导致乔鲁予对劲嘉创投的持股比例被稀释,从而导致对公司的间接持股
比例被稀释。乔鲁予对劲嘉创投的持股比例由 90%变动为 89.8144%,对应公司
股份由 332,837,738 股变动为 332,151,353 股,变动后的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
不会触及对公司的要约收购。劲嘉创投对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未因此发生变化。
    股东名称           变动前持股比例 变动后持股比例         最新出资日期
     乔鲁予                90%   89.8144%    2007 年 2 月 7 日
     陈零越                10%   10.0825%    2003 年 6 月 4 日
海南智而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0%    0.1031%    2025 年 7 月 9 日
 注:陈零越、海南智而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不是公司关联方。
  (二)乔鲁予通过一致行动人间接持股发生变动的情况
下简称“世纪运通”或“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 2.72%股权)拟引入新合伙人,世
纪运通原合伙人乔鲁予、侯旭东及李德华拟与新合伙人天津鼎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签署《合伙协议》,由于引入新合伙人,导致乔鲁予对世纪运通的合伙份额被稀
释,从而导致对公司的间接持股比例被稀释。乔鲁予对世纪运通的合伙份额比例
由 71.44%变动为 70.7252%,变动股数为 28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94%,
对应公司股份由 28,183,080 股变动为 27,901,080 股,变动后的持股数占公司总股
本的 1.92%。
公司的要约收购。世纪运通对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未因此发生变化。
   合伙人名称         变动前合伙比例      变动后合伙比例         最新出资日期
    乔鲁予              71.44%      70.7252%   2006 年 11 月 20 日
    侯旭东              14.28%      14.1371%     2003 年 8 月 4 日
    李德华              14.28%      14.1371%     2003 年 8 月 4 日
天津鼎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0       1.0006%           尚未出资
  注:天津鼎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不是公司关联方。
工商变更,《合伙协议》尚未签署。若《合伙协议》完成签署并办理相应的工商
变更后,乔鲁予将通过劲嘉创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32,151,353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22.88%;通过世纪运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7,901,0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予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不因签署《增资协议》及拟签署《合伙协议》发生变化。
   二、侯旭东、李德华间接持股变动
有限公司签署《合伙协议》,由于引入新合伙人,导致侯旭东及李德华对世纪运
通的合伙份额被稀释,从而导致对公司的间接持股比例被稀释。侯旭东对世纪运
通的合伙份额比例由 14.28%变动为 14.1371%,变动股数为 56,368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0039%,对应公司股份由 5,633,460 股变动为 5,577,092 股,变动后的持
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 0.38%;李德华对世纪运通的合伙份额比例由 14.28%变动
为 14.1371%,变动股数为 56,3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39%,对应公司股份
由 5,633,460 股变动为 5,577,092 股,变动后的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 0.38%。
公司的要约收购。世纪运通对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未因此发生变化。
的工商变更后,侯旭东将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041,416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83%;李德华将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956,4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三、本次部分董事间接持股情况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乔鲁予、侯旭东及李德华的间接持股变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对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
性无实质影响。
  四、其他说明
融资时所作承诺的情形。
行的股份,变动不超过其所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
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
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
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风险,本次交易是否能最终实施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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