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投股份: 哈投股份董事会对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5 00:34:0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 2025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要
求,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在任独立董
事彭彦敏先生、姚宏女士、张铁薇女士分别出具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
自查报告》,结合公司核查情况,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并非“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公司附属企业包括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哈尔滨太平供热有限责任
公司、哈尔滨正业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哈投嘉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股
子公司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分公司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供热公
司、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公司全资子公司之子公司江海证券创
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哈尔滨科迈隆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之全资子
公司哈尔滨瑞思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经查证,三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或附属企业担任其他职务,其配偶、父母、
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也未在上述公司或附属企业任职。
  二、公司独立董事不属于“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
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根据公司股东名册列示及公司核实确认,公司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未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
  三、公司独立董事并非“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
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根据公司股东名册列示及公司核实确认,公司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未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任职。
  四、公司独立董事并非“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经查验,公司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
业任职。
  五、公司独立董事并非“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
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经确认,公司独立董事并非上述人员,亦未在上述业务相关单位任职。
  六、公司独立董事并非“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
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
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经确认,公司独立董事并非上述人员,亦未在上述机构任职。
  七、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最近十二个月未有前述第一项至第六项不符合独
立性的情形,也无其他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综上,董事会认为独立董事彭彦敏先生、姚宏女士、张铁薇女士均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情形。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哈投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