跃岭股份: 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股份实施结果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5 00:3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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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本
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
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价格不超过 16.00 元/股,
该价格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定。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1,500 万元-3,000 万元,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
民币 16.00 元/股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约为 937,500 股至 1,875,000 股,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37%至 0.73%。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13)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8)。
  截至 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已届满,且回购金额已达到
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回购期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
的,上市公司应当停止回购行为,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回购公司股份 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23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
为 14.79 元/股,最低价为 14.51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7.88 万元(不
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5-04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8 日、2025 年 6 月 4 日、
年 11 月 1 日、2025 年 12 月 2 日、2026 年 1 月 6 日、2026 年 2 月 3 日、2026
年 3 月 3 日 、 2026 年 4 月 2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
   截至 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
施完毕。公司本次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交价为 14.51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16,631,719.0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
的上限 16.00 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
股份方案。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回购股份
数量及比例、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与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
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
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公司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除
公司副总经理万士文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 60,750 股、副总经理万坤先生因
自身资金需求减持 26,614 股以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买卖
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
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
关规定,具体如下: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累计回购股份 1,057,500 股。根据本次股
份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的公司股份拟全部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
  励。以截至目前公司股本结构为基数,若公司将回购股份全部实施股权激励并全
  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类别                               增减变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   41,640,668     16.27   +1,057,500   42,698,168     16.68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   214,359,332    83.73   -1,057,500   213,301,832    83.32
    总股本       256,000,000     100        0        256,000,000     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份回购实施完成公告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
  销。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
  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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