崧盛股份: 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5 00:3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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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002      证券简称:崧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7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将本激励计划已
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87.50 万股进行作废。现将有关事项说明
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3 年 4 月 27 日至 2023 年 5 月 7 日,公司通过内部公告栏公示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
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2023 年 5 月 9 日,公司公告了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
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
进行了说明。
   (三)2023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 年 6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48 人调整为
股票数量由 174.50 万股调整为 172.50 万股,并同意以 2023 年 6 月 19 日为首次
授予日,以 10.33 元/股的价格向 47 名符合条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 172.5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和首次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意见。监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同时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五)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七)2025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2025 年 6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
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的议案》。
  (九)2026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激励对象离职
励对象中共有 4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作废其已获
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 10 万股。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九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归属条件”中关于公
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及预
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
          对应   相较于 2022 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   相较于 2022 年的净利润增长率
  归属期
          考核            (A)                  (B)
           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首次   第三个
授予
     归属期
预留   第二个
授予   归属期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员工激励计划在当年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 年年度审计报
告》,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
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能达标。根据《激励计划》和公司《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对应的 77.5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综上,公司本次合计作废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7.50 万股,
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本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本次作废后,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及公司《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87.50 万
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作废
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作废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根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已经授予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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