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4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569,200 股
归属股票来源: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二级
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首次授予 194.80 万股,预留 37.10 万股;
(3)授予价格(调整后):16.07 元/股;
(4)授予人数:首次授予 150 人,预留授予 60 人;
(5)激励计划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至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40%
自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至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0%
自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
第三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至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0%
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预留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及各期归属时间安排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一致。
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为自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算,由预留授予
时董事会确定且预留授予日与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首次归属日之间间隔不得
少于 12 个月且分三期归属,每期时限不得少于 12 个月。第一个等待期满后,激
励对象可申请归属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40%,第二个等待期满后,激励
对象可申请归属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0%,第三个等待期满后,激励对
象可申请归属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
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
属。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
限。
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5-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
进行业绩考核并归属,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首次授予
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对应考核年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度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4 年营业总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总收入增长率不
第一个归属期 2025
低于 20.00%;
(2)2025 年归母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5 年营业总收入为基数,2026 年营业总收入增长率不
第二个归属期 2026
低于 20.00%且较 2024 年营业总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4.00%;
(2)2026 年归母净利润不低于 10000 万元。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6 年营业总收入为基数,2027 年营业总收入增长率不
第三个归属期 2027
低于 20.00%且较 2024 年营业总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73.00%;
(2)2027 年归母净利润不低于 20000 万元。
注:上述“营业总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
依据,上述“归母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若有)所涉及的股份支付
费用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若预留限制性股票在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限制
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同首次授予一致。若预留限制性股票在公司 2025 年
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具体如下:
对应考核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年度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5 年营业总收入为基数,2026 年营业总收入增长率不
第一个归属期 2026
低于 20.00%且较 2024 年营业总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4.00%;
(2)2026 年归母净利润不低于 10000 万元。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6 年营业总收入为基数,2027 年营业总收入增长率不
第二个归属期 2027
低于 20.00%且较 2024 年营业总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73.00%;
(2)2027 年归母净利润不低于 20000 万元。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7 年营业总收入为基数,2028 年营业总收入增长率不
第三个归属期 2028
低于 20.00%且较 2024 年营业总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7.00%;
(2)2028 年归母净利润不低于 30000 万元。
注:上述“营业总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
依据,上述“归母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若有)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
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
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
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个人年度绩效考核得分(X) X≥80 60≤X<80 X<60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100% 60% 0%
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等级 S A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100% 8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个人当期
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
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
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
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1)2025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
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 年 4 月 8 日至 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安徽皖仪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
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
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
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安徽皖仪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核实并对授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6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对授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议案》《关于作废部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相关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授予价格 授予后限制性
授予日期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调整后) 股票剩余数量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授予价格 授予后限制性
授予日期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调整后) 股票剩余数量
(三)授予激励对象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尚未进行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董事长臧牧先生系本次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董事臧辉系本次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均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获参与表决的全
体董事一致通过。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
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5 年 4 月 24 日。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
事宜: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合归属条件。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人选;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符合归属条件。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
限要求。
以上的任职期限。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对应考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核年度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第一个 (1)以 2024 年营业总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 2025 年 度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归属期 业总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00%;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2)2025 年归母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 5,504.12 万元,已达到不
注:上述“营业总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 低于 5,000 万元的考核目
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上述“归母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 标。因此,公司层面业绩
所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 考核条件已成就。
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若有)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数值作
为计算依据。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 经考核,本次激励计划激
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 励对象中,按 100%、80%、
的股份数量。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 60%比例归属的分别为 42
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人、74 人、11 人;另有 9
应股份作废失效。
个人年度绩效考核得分(X) X≥80 60≤X<80 X<60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100% 60% 0%
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等级 S A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Y)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激
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
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综上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一个归属期合计 127 名激励对象可归属
公司对于部分已获授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
《关于作废部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25)。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
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已获授予的限 可归属数量占已
可归属数量
姓名 国籍 职务 制性股票数量 获授予的限制性
(股)
(股) 股票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王腾生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40,000 16,000 40%
(已离任)
臧辉 中国 副总经理 40,000 16,000 40%
王胜芳 副总经理、
中国 30,000 9,600 32%
(已离任) 董事会秘书
周先云 中国 财务总监 30,000 9,600 32%
夏明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40,000 0 0
(已离任)
阎杰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30,000 9,600 32%
徐明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30,000 12,000 40%
张鑫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30,000 12,000 40%
张荣周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30,000 9,600 32%
胡爱平 中国 董事会秘书 30,000 9,600 32%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126 人) 1,466,000 465,200 31.73%
合计(136 人) 1,796,000 569,200 31.69%
注:1、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后认为: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
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
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首次授予的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披露日前 6 个
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
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
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
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
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归属的条
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