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
说明
勤信专字【2026】第 062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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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附表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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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的专项说明
勤信专字【2026】第 0623 号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湖北京山轻工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股
东权益变动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2023 年修订)》的规定,就贵公司编制的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出具专项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贵公司管
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贵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
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
发现不一致。除了对贵公司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
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或其他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 202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是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出具的,仅供贵公司 2025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
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表: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