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的相关规定,积极参加相关会议,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
的重大事项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李仁玉先生,196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毕业
于北京大学民法学专业。历任中央民族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
教员、院长,已退休。历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慎行使表决权,无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的情况。报告期内,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
大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且未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在
认真审议的基础上表示赞成,无异议、反对或弃权情形。
(二)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就《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出具了同意的专项审核意见。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期内参与各委员会的工作情况如下:
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期间,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审计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同
时保持与内部审计、外部审计的日常沟通;对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进行审
核;定期审查内控制度及实施成效;认真审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及时掌
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与进展,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与监督作用,
切实履行了相应的责任与义务。
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对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等方面进行审查,切实
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定期听取公司审计部的汇报,包括年度审
计计划的执行、日常监督、反舞弊事项以及审计体系的持续建设与完善等,及时
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关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程,了
解并督促年度审计工作进度。
(六)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形,定期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
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与公司相关工作
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时刻关注宏观经济
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宏观情况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供建议
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七)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公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
公司相关资料,保证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
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保
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者关系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机构。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
要的决策程序。本人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执
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
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需求。
(三)提名董事情况
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提名委员会成员,本人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进行了审查,并就提名吴艳女士、郑俊杰先生发表了同意的表决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对各项议案
及其他事项进行审查。同时,凭借自身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作出客观专业判断,
并谨慎行使表决权,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作用。同时,结合公司实际需求提供业务研究指导与支持,助力公司在复杂多变
的市场环境中实现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独立董事:李仁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