崧盛股份: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志君)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5 00: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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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李志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的相关规定,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遵循职
业操守,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
利,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5 年度(2025 年 12 月 9 日至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李志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 年 1 月出生,本科
学历,毕业于复旦大学气体放电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飞利浦亚明照明
有限公司技术经理、开发部经理,上海亚明照明有限公司技术总监、总经理、党
委书记,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上海飞乐投
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24 年至今,任上海复矽源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法
定代表人;2025 年 12 月 9 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以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决议合法有效。
     (二)出席股东会情况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
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由本人召集并亲自出席。提名委员会审议了关于提
名及审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资格的议案,本人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审议并表
决。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
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四)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共
同投资的议案》。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未有提
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未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督促公司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
交流。
     (八)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及内容
专门会议等会议外,还积极通过现场考察、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保持与公司管
理层的有效沟通,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
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等方面的汇报,未发现公司生产经营、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
异常情况。同时,本人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跟踪了
解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在任职期间内累计现场工作时间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
     (九)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项,为本人履职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协助,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
持。
     (十)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情况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
     (十一)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
充分运用经验及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
时,本人认真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高执业
胜任能力及专业水平,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共同投资的议案》,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针对上述议案本人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意见,公司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事
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
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
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
进公司稳健经营,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
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李志君(签字):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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