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勒新材: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珺(已离任)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5 00: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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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黄珺,作为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一、基本情况
  本人黄珺,197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管理
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现任湖南大学教授,博导,湖南新五丰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个人
会员,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理事,湖南省财务学会理事,湖南省会计系列
高级职称评审专家。2020 年 1 月 14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9 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
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任期内,
本人亲自出席 6 次董事会和 4 次股东会,本人在董事会会议上全部投了赞成票。
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次
 姓名   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次   数
      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数
 黄珺    6      0       6      0     0    4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 2025 年度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
与委员会的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会的召集人,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在
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出席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财务部、审计部、会计师事务所通过现场、电子邮件
等方式就公司财务情况进行沟通,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公司业务
情况。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主要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财务报告、内
部审计工作报告及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按照《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
关要求,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出席日常会议,认
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主要对公司高管薪酬、股权激励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
会的委员,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本着
勤勉尽职的态度履行职责,并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表决权,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管理
情况,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董事的义务。报告期内,主要对第五届非独立董
事及独立董事的提名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方式进行积极沟通。与内部审计机构主要就内审工作情况、内部控制、定期报告
等进行沟通,充分了解公司内审运作情况及财务报告等信息;与年审会计师事务
所主要就年度报告工作情况、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需重点关注等事项进行了探讨
和交流。
   (四)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业绩说明会、参加投资者交流活动,与公司管理层、内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现
场沟通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密切跟进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本人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
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出席股东会时,重视与中小股东沟通,重点关注了
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积
极参与公司年度业绩说明会,会前认真审阅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管理及战略发展
相关材料,解答投资者针对性问题,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广
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专业知识及履职能力,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
注事项如下: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2025 年 5 月 14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和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1)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与泰诺(深圳)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深圳市光明区引导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华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新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深圳泰诺协同创新
种子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共同投资设立深圳泰诺协
同创新种子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诺创投基金”)
(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泰诺创投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
基金认缴总额的 6.12%。截至 2025 年 6 月 26 日,深圳泰诺协同创新种子创业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2)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及《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同
意公司与伯恩精密(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伯恩精密”)共同投资设立“岱
勒精密(惠州)有限责任公司”(以实际工商注册登记为准)并签署《合资合同》,
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4,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0%,伯恩精密以自有资金
出资 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同意公司在长沙浏阳设立长沙岱勒新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浏阳分公司(以下简称“浏阳分公司”)。截至 2025 年 8 月 14
日,公司已完成设立控股子公司“岱勒精密制造(惠州)有限责任公司”。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及分公司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39)及《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进展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41)。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条件未成就,公司对 2023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的激励对象已获授的股票期权
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为 3 人,可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共计 98.28 万股,另因 1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
格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未达到业绩
考核目标,合计作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845.208 万股。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2025 年 12 月 29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九次会议、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
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
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完成第五
届董事会换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
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
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
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
实际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或津贴方案的议案》,对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津贴披露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公司 2024 年度严格执
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绩效考核的相关制度,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或
津贴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通过召开审计委
员会会议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议,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
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与董事会及经营层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
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同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
权,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签字:黄珺
(本页无正文,为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黄珺 2025 年度独
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黄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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