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范要求,
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2025 年度,本着对公司及全体
股东负责的态度,以关注和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为宗旨,
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促进规范运作起到了积
极作用。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宋蓉, 1970 年生,1994 年至 1998 年在贵州三超新技术产
品开发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1999 年至 2007 年,在贵州辅正律师事
务所执业,任专职律师;2008 年至 2015 年,在贵州维拓律师事务所
执业,事务所主任,合伙人;2015 年至今在北京盈科(贵阳)律师
事务所执业,部门主任。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
或其子公 司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
公司提供财务、法律、 咨询等服务;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
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具有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
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的历次股东大会、董事
会和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根据相关规定
发表独立意见,诚信勤勉,忠实尽责。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按照规定和要求,本人出席了公司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从
参加各种会议的情况来看,本人认为:2025年度公司各项工作运转正
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本年度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
它事项提出异议。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缺席原因及
独立董事姓名
董事会次数 (次) (次) (次) 其他说明
宋蓉 7 7 0 0 -
召开董事会前本人主动关注和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
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为董事会重要决策做了充
分的准备。会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可行
性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本年应出席股东大 缺席原因及其他
独立董事姓名 出席次数
会次数 说明
宋蓉 3 3 无
(二)召开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情况
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会议。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于
提交董事会和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详细情况,
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
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
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审议
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
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本人依据相关规定组织召开并出席会议,对
公司的发展规划建言献策。
(三)合规管理监督与体系完善
作为法律专业独立董事,本人将公司合规管理监督作为核心履职
内容,全程关注公司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推动公司完善合规
管理体系,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
过程中,本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在年审会计师事务
所进场审计前,和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
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进行沟通。并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
计意见后,及时与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
题,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是督促公司加大对重点业务环节、重大经营事项的合规审核力
度,及时发现并整改合规隐患,提升公司合规管理水平。
三是关注公司法律法规遵循情况,跟踪最新资本市场监管政策及
相关法律修订动态,及时提醒公司管理层做好政策衔接和制度调整,
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
要求,防范合规风险。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时间积极
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沟通、交流,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做到及时地了解和掌握。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会议前,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
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
立董事的工作。
(五)法律风险防控与处置
本人始终重视公司法律风险防控工作,结合法律专业特点,关注
公司重大合同、重大协议的合规审核情况,对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
履行、变更、终止等环节进行监督,核查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合理性
和公平性,防范合同纠纷风险;对存在法律风险的合同条款,及时提
出修改建议,确保公司合同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六)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
本人始终将中小股东权益保护作为履职重点,结合法律专业职责,
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落实独立董事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核心使
命。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完善股东参与
公司治理的渠道,保障股东依法行使表决权、分红权、知情权等权利,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年度,本人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与《公
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的职权要求对公司以下事项予以重点审核。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关联
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
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
交易时均已回避表决。对公司 2025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全
面核查,审阅关联交易协议、定价依据、交易金额、决策程序等相关
资料,确认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输送
利益、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未发现存在被控股股
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监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除此以外,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披露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积极推进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
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规范、合理地使用
募集资金。我们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持续的监督
和关注。经了解与检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事项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有利于提高公司闲
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期发展的需要。公司所披露的募
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
务。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九
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选举。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由
我组织召开了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的规定,凭借法律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认真履行法律专业独立董事
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切实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咨询作用,
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推动公司实现合规经营、规范发展。
《公
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全面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关注与公司相关
的行业和市场环境变化,防范法律风险为公司规范运作、持续健康发
展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持。
特此报告。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宋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