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元药业集团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 2026-031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
召开九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
案》。现将《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及具体修订内容公告如下:
一、修订原因及依据
公司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进行了
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及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十 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九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 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
独立董事,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 独立董事,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
人士。董事会成员中包括职工董事一名。 人士。董事会成员中包括职工董事一名。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
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 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
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的权限,建立严格 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的权限,建立严格
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 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
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 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
健康元药业集团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一)除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外,公司发生的 (一)除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外,公司发生的
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后 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后
及时披露: 及时披露:
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总资产的10%以上; 总资产的10%以上;
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 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过1,000万元; 过1,000万元;
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 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 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
元; 元;
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营 业 收 入 的 10% 以 上 ,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1,000 万 营 业 收 入 的 10% 以 上 ,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1,000 万
元; 元;
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 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
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
计算。 计算。
(二)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 (二)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
之一的,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 之一的,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
董事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董事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的债务和费用)在30万元以上的交易; 的债务和费用)在30万元以上的交易;
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在300万元以上, 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在300万元以上,
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 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
的交易。 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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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除包括本公司章程第四十九条规定 关联交易除包括本公司章程第四十九条规定
的交易事项外,还包括:(1)购买原材料、燃 的交易事项外,还包括:(1)购买原材料、燃
料、动力;(2)销售产品、商品;(3)提供或 料、动力;(2)销售产品、商品;(3)提供或
者接受劳务;(4)委托或者受托销售;(5)存 者接受劳务;(4)委托或者受托销售;(5)存
贷款业务;(6)与关联人共同投资;(7)其他 贷款业务;(6)与关联人共同投资;(7)其他
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如果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前述事 如果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前述事
项的审批权限另有特别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 项的审批权限另有特别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除另有规定外,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 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超过百分之五十的
净资产额百分之二十以上的,应当报股东大会批 子公司或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子公司上述行为,
准;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额百分之 视同本公司行为,适用上一款规定。
二十以下的,由董事会审查批准;涉及金额占公
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额百分之十以下的,董事会
可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审查批准。
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超过百分之五十的
子公司或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子公司上述行为,
视同本公司行为,适用上一款规定。
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修订后的
《公司章程》最终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