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58 证券简称:澳弘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6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的
是否在前期预计 本次担保是否有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不含本
额度内 反担保
次担保金额)
常州海弘电子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海 10,000 万元 22,482.37 万元 是 否
弘电子”)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2025 年 5 月 20 日至 2026 年 5 月 19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弘电子将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公
司将在此授信额度内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与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
同》,为海弘电子与中国银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 2025 年银行综
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常州海弘电子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全资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有海弘电子 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 陈定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17691377272
成立时间 2004 年 12 月 09 日
注册地 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滨江经济开发区兴塘路 16 号
注册资本 人民币 3,5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印制线路板的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
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
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范围
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生产,日用口罩
(非医用)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69,561,748.40
主要财务指标(元)
负债总额 496,562,877.85
资产净额 572,998,870.55
营业收入 544,701,448.27
净利润 69,236,800.39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全称):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全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最高额保证合同》
(以下简称“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
民币壹亿元整。
授信申请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自 2026 年 4 月 24 日起至 2029 年 4 月 24 日止。
本合同采用连带责任保证。
在本合同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
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
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
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
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的,双方同意采用与主合同之约定相同的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生
效。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主要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授信担保,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的控
制权,且其现有经营状况良好,因此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被担
保方偿还债务的能力,且本次担保符合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
于子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
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
债务的能力,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不会损害
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此次担保有利于上述子公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保
障公司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担保总额分别为人民币
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2.38%、29.74%。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