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泰科: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5 00: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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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4 日(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转制为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截至 2024 年末,中兴华拥有合伙人 212 名,注册会计师 1084 名,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532 人。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
收费总额 22,208.86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03 家。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0,45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
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
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
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7 次、行政监管措
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纪律处分 3 次。43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5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4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人次、
纪律处分 6 人次。
  二、聘任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5 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授权总经理与审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商定
了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兴华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
计,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25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兴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切实履行
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对审计机构选聘的监督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所提供的资料进行查阅及审核,包括但不限
于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
信状况等内容,并对其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经审核评估,审计委
员会认为中兴华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
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勤勉尽责,客观、
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
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对审计机构履职的监督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和线下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
注册会计师进行审前沟通,包括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
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事项。
对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续聘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等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
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
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
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
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
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
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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