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目 录
一、鉴证报告
二、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0 层
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816
关于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核字(2026)第 00001684 号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
科股份”)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
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海泰科股份董
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募
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
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海泰科股份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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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编制。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海泰科股份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
其他目的。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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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泰科模塑”)根
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将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
(证监许可〔2023〕1053 号)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965,716 张,每张面值为人
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6,571,6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
人民币 5,196,011.5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1,375,588.47 元。募集
资金已于 2023 年 7 月 3 日划至本公司指定账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3)第 030019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396,571,600.00
减:已支付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 5,196,011.53
减:年产 15 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使用金额 148,843,182.98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尚未赎回金额 117,000,000.00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123,500,000.00
加: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13,985,337.56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6,024,073.75
注:公司募集资金账户部分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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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募集
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以及信息披露等进行了详细
严格的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公司与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如下: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负责募投项目实施的全资
子公司海泰科新材料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青岛城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海泰科新材料与保荐
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
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4 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全资孙公司海
泰科(安徽)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增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用于海泰科新材料使用募集资金向其全资子公司海泰科(安徽)实缴出资以实施
新增募投项目“年产 15 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的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公
司、海泰科新材料、海泰科(安徽)、保荐人与上述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
三 方 监 管 协 议 》。 具 体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 发 布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18)。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
提下,延期归还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
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
立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管理、存
放与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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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协议等相关事项。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泰科模具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青岛城阳支行开立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海泰科模具与上述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专用账户账户开户银行、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8 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107)。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上述协议均履行良好。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
资回报,公司在兴业银行青岛胶州支行、民生银行青岛胶州支行、爱建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青岛分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路支行、中信银行青岛城阳支
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海泰科(安徽)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青岛城阳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设募集资金理财专户及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公告编号:2023-093)、
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4-076)、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关
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149)。
公司在兴业银行青岛胶州支行、民生银行青岛胶州支行、爱建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青岛分公司、青岛银行辽宁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理财专户已于 2024 年完
成注销,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2024 年 6 月 24 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部分理财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2024-084)。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青岛银行辽宁路支行、中信银行青岛城阳
支行及海泰科(安徽)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理
财专户仍在存续中。公司、海泰科(安徽)与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开
户银行、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发布于巨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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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并签
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149)。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上述协议均履行良好。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元) 资金用途
中信银行青岛城阳 8110601012001637 总募集资金账
海泰科模塑 151,030.74
支行 589 户
年产 15 万吨高
海泰科新材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料 公司青岛城阳支行
目
年产 15 万吨高
海泰科(安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徽) 公司青岛城阳支行
目
海泰科(安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徽) 公司青岛城阳支行
中信银行青岛城阳 8110601012401926
海泰科模塑 16,473.57 理财账户
支行 794
青岛银行辽宁路支
海泰科模塑 802060200856324 14,099,891.19 理财账户
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3720055800150032 暂时补充流动
海泰科模具 6,330.70
公司青岛城阳支行 85570 资金专项账户
合计 16,024,073.75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减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减少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年产 15 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实施主体海泰科新材料,减少实施地
点青岛市城阳区。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为海泰科(安徽),实施
地点为安徽省淮南市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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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减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
地点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84)。
除上述情形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
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资金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上述额
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7 日发布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
币 1,00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此次归还的募集资金使用期
限 未 超 过 12 个 月 。 具 体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3 月 11 日 发 布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
提下,延期归还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
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
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即到期日为 2026 年 7 月 10 日),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在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
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2025 年 11 月 28 日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累计归还人民币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78、2025-179)。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12,350.00 万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的金额为 12,350.00 万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金
额为 11,700.00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其中协
定存款 1,565.13 万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
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6,000.00 万元的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可
以由公司使用,亦可以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使用,但应予以合并计算。本次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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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后将覆盖前次授权额度,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 使 用 暂时 闲 置 募集资 金及 自有 资金 进行现 金管理的 公 告》(公 告编号 :
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
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 万元
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可以由公司使用,
亦可以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使用,但应予以合并计算。本次额度生效后将覆盖前
次授权额度,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在董事会
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
期赎回金额为 11,700.00 万元,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中的协定存款为 1,565.13
万元,上述未到期余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范围。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
期赎回的情况如下:
序 购买主 认购金额
签约银行 产品名称 起息日 到期日
号 体 (万元)
海泰科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 结构性存
模塑 公司辽宁路支行 款
海泰科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结构性存
模塑 公司城阳支行 款
海泰科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 结构性存
模塑 公司辽宁路支行 款
合计 1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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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购买主体 签约银行 产品名称 余额(万元) 起息日 到期日
海泰科模 中信银行青岛
塑 城阳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
海泰科新
材料
城阳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
海泰科
(安徽)
城阳支行
海泰科模 青岛银行辽宁
塑 路支行
合计 1,565.13
注: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与银行签署协定存款协议,该部分资金系活期性质,随用随取,不存
在资金划付或赎回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问题的情况。
附表 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表 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
募集资金总额 39,137.56 入募集资 12,327.43
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入募集资 14,884.32
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 进度(%) 本年度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分 承诺投资 (3)= 实现的 否发生重大变
资金投向 总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用状态日期 预计效益
变更) 总额 (2)/(1) 效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15 万吨高分子新 否
材料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9,137.56 39,137.56 12,327.43 14,884.32 38.03% -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合计 39,137.56 39,137.56 12,327.43 14,884.32 38.03% - - - -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年产 15 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尚处于建设期,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5 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状态日期由 2025 年 7 月 31 日延期至 2026 年 1 月 31 日。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分具体项目)
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公司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5 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减少实施主体、实施点,并将
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6 年 1 月 31 日延期至 2028 年 1 月 31 日。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减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184)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不适用
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5 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原实施主体为
海泰科新材料,现同意增加海泰科新材料全资子公司海泰科(安徽)为实施主体;增加安徽省合肥市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为实施地
点。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公告编号:2024-011)。
施地点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同
意公司减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5 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实施主体海泰科新材料,减少实施地点青岛市城阳区。调整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为海泰科(安徽),实施地点为安徽省淮南市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
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减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184)
。
除上述情形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5 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原实施主体为
海泰科新材料,现同意增加海泰科新材料全资子公司海泰科(安徽)为实施主体;增加安徽省合肥市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为实施地
点。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公告编号:2024-011)。
施方式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同
意公司减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5 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实施主体海泰科新材料,减少实施地点青岛市城阳区。调整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为海泰科(安徽),实施地点为安徽省淮南市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
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减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184)
。
除上述情形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不适用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7 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4-095)。
次归还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1 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延期归还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即到期日为 2026 年 7 月 10 日),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
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2025 年 11 月 28 日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累计归还人民币 2,000.00 万元。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2025 年 11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78、2025-179)。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12,350.00 万
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不适用
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12,350.00 万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金额为 11,700.00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其中有协定存款 1,565.13 万元,该
用途及去向
部分资金系活期性质,随用随取,不存在资金划付或赎回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问题的情况。
情况
注:本表中的“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