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8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的
是否在前期预计 本次担保是否有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不含本
额度内 反担保
次担保金额)
浙江富春江光电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富春江光
电”)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0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富春江
光电因生产经营需要分别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带责任保证书》,担保期限自 2026 年 4 月 20 日至 2029 年 4 月 19 日止。本次担
保未提供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 19 亿元的担保,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不同全资/控股子公司
之间相互调剂使用预计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全资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有富春江光电 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 邵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7109764119
成立时间 1998 年 09 月 16 日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东洲工业功能区十一号路
注册地
注册资本 40,0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缆制造;光缆销售;光纤制造;
经营范围
光纤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
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光通信设备制造;
光通信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电子
元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广播电
视传输设备销售;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
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集成电
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
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
务;物联网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玻璃纤维及
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电力设施器材制造(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
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广播电视传输设备制造(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项目 /2026 年 1-3 月(未
/2025 年度(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868,558,537.55 879,522,425.85
主要财务指标(元) 负债总额 222,445,369.36 231,420,655.03
资产净额 646,113,168.19 648,101,770.82
营业收入 60,290,599.01 267,107,703.72
净利润 -1,900,580.97 -216,857,122.83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富春江光电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保证人: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范围:保证人在本保证书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与债务
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
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
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
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送达费、鉴定费等)。因汇率变化而
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额的部分,本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公司为富春江光电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担保期间:本保证书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
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
行,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
间至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
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基于各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确
保其业务的顺利开展,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
对象为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
监督与管理,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
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是为了满足公司
一级全资子公司富春江光电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主要
是为了保障公司和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
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整体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90,000.00 万元(包
括本次担保),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190,000.00 万元,占公
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70.02%。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