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95 证券简称:甬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1
债券代码:113636 债券简称:甬金转债
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担 被担保人名称 甬金金属科技(越南)有限公司
保 本次担保金额 1,000 万美元(约合人民币 6,902.50 万元)
对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44,000 万元
象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一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 100%
?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净资产 5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的情况下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与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胡志明市分行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CG-STVN2612-26),为控股子公司甬金金属科技(越南)有限公司(下称“越南
甬金”)申请的借款提供最高不超过 1,000 万美元(按当月 1 号汇率中间价约合
人民币 6,902.5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方只涉及公司一家,越南甬金少数股东对本次担保按照其相应少数
股权比例提供一般保证担保的反担保。
(二) 内部决策程序
预计 2025 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2025 年 5 月 6 日,该议案经公司 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补充预计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2025 年 9 月 1 日,该议案经公司
上述担保事项金额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和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 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和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担保预计
的相关事项,2025 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 65 亿元,敞
口余额不超过 45 亿元(含存量及 2025 年预计新增,包括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
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及以上的子公司担保总额 15 亿元,担保余额为 10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 50 亿元,担保余额为 35 亿元,
两者担保额度可以进行内部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
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公司管理层可
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范围内,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
全权办理担保相关事宜。(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调整并补充预计 2025 年度对
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公司本次为越南甬金的担保占用公司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的子公司担
保额度,具体如下:
是 是
被担保 担保额度
担 保 担保 否 否
方最近 截 至 目 前 本次新增 占上市公
担保 被担 方 持 预计 关 有
一期资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司最近一
方 保方 股 比 有效 联 反
产负债 (万元) (万元) 期净资产
例(%) 期 担 担
率(%) 比例(%)
保 保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
甬金 至
甬金
金属 2025
科技
科技 年度
集团
(越 72 39.24 44,000 6,902.50 1.14 股东 否 是
股份
南) 会召
有限
有限 开之
公司
公司 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甬金金属科技(越南)有限公司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甬金金属科技(越南)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 担保 人 类 型 及 上市 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72%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佛山市联鸿源不锈钢有限公司持股 28%
法定代表人 邵星
成立时间 2019 年 4 月 10 日
越南前江省新福县新立第一社龙江工业园 132A、133A、
注册地
注册资本 110,000,000 美元
加工不锈钢、精密超薄不锈钢板,加工、制造不锈钢板、
经营范围
金属材料。
项目 /2026 年 1-3 月(未
/2025 年度(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88,419.84 200,213.99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73,927.22 86,248.19
资产净额 114,492.62 113,965.80
营业收入 82,318.32 251,730.64
净利润 4,620.69 3,221.7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项目 《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CG-STVN2612-26)
担保方 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 甬金金属科技(越南)有限公司
债权人 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胡志明市分行
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 1,000 万美元(约合人民币 6,902.50 万元)
包括本保证合同第 1 条所述的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
担保范围 与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债权实现的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律师费用)及损害赔偿。
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若主合
同项下债务被划分为数部份(如分期提款),且各部份的
债务履行期不相同,则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主债务履行
期届满之日起二年,因主债务人违约,授信银行提前收
回债权的,保证人应当相应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
(1)贷款、项目融资、贴现、透支、拆借的主债务履行
期届满之日为各主合同约定的到期还款目;
(2)信用证、保函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为授信银行
开立的付款通知中规定的付款日。
(3)进出口信用证押汇、出口托收押汇、出口发票贴现、
打包贷款的授信银行履行期届满之日为合同约定的融
资到期日。
(4)若授信银行和债务人协商对债务进行展期的,主债
务履行期届满之日为展期到期日,若授信银行宣布债务
提前到期的,届满之日为被宣布提前到期日。
保证人对债务人缴纳、增缴保证金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间
为授信银行要求债务人缴纳之日起二年;若授信银行分
次要求的,则为每次要求缴纳、增缴之日起二年。
部份或全部债务履行期届满,授信银行未受清偿的,授
信银行均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越南甬金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是根据其业务发展及生产运营需
求情况,并依照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越南甬金目前经
营正常,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且作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
资信状况,其履约能力和财务风险可控。越南甬金少数股东已对相关担保按照其
相应少数股权比例提供一般保证担保的反担保。本次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
营能力。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466,476.01 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8.01%;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
额 427,246.0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2.34%;公司未对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担保的
情形,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