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
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
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
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
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
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
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
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
促进实现发展战略,持续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和运行
机制,不断提高风险管理的有效性。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
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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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
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
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
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
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
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司
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
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
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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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工程项目、研究与开发、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
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业
务事项,基本涵盖了公司产品开发、生产、销售的主要业务单
元及重要活动,不存在重大遗漏。在内部控制调查及自我评价
中,我们通过风险检查、内部审计等方式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设
计及运行的效率、效果进行独立评价,重点关注了人力资源管
理、安全管理、财务管理、采购管理、关联交易、资金活动(含
筹投资活动、货币资金)、在建工程项目、内部审计与监督等
重要业务及高风险领域。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
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管理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
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
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
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
定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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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指针对财务报告目标而设计和实施
的内部控制,由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目标集中体现为财务报
告的可靠性,因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主要是指不能合理
保证财务报告可靠性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缺陷。
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
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
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控制环境无效。
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过程中发生
的舞弊行为。
③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
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④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
未加以改正。
⑤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控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2)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
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
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3)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
控制缺陷。
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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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潜在错 错报≥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总额的 0.5%≤错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
报 总额的 1% 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1% 的 0.5%
资产总额潜在错 错报≥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的 1.0%≤错报< 错 报 < 资 产 总 额 的
报 的 1.5% 资产总额的 1.5% 1.0%
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并造成重大影响的,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
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2)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
(3)制度缺失可能导致系统性失效;
(4)重大缺陷不能得到及时整改;
(5)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
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小于 500 万元
(含 1000 万元) 元)-1000 万元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
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
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健全,与公司战略、经营规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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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相适应。报告期内未发现对公司
治理、经营管理及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缺陷。
要求的不断提高,公司将在不断补充调整和创新发展的基础上,
持续完善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严格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
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力度,积极防范经营风险,促进公司实
现健康、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