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230Z0337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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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专字[2026]230Z0337 号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仪科技)董事会编
制的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皖仪科技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皖仪科技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编制《募
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皖仪科技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
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皖仪科技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
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
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
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皖仪科技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皖仪科技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
况。
(此页为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6]230Z0337 号《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孔晶晶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岳冬伟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将安徽皖仪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
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99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20 年 6 月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34.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5.50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51,677.0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5,846.76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 45,830.24 万元。由于存在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为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109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
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A 51,677.00
减:发行费用(不含税)B 5,846.76
募集资金净额 C=A-B 45,830.24
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总额 D 47,740.46
减:募集项目投入金额 E 31,683.99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减手续费 F 4,365.89
减:募集资金永久补流金额 G 19,197.83
减:转付发行费用 H 1,224.53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面余额 I=D-E+F-G-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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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47,740.46 万元,其中:
(1)上
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转付发行费用 1,224.53 万元;
(2)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 6,081.00 万元;(3)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31,683.99 万元;(4)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4,367.44 万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 1.55 万元;
(5)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3,116.83 万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
资金专户账面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
的净额),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
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
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国新证券)担任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由国新证券负责保荐及持续督导
工作。鉴于保荐机构发生变更,为继续保持公司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
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与国新证券分别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
称光大银行合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路支行(已变更名称为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湖城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合肥望湖城支行)、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并分别在上述各银行开设了账号为 52160188000099962、551905577310601、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销户日期
中信银行合肥分行 8112301012500623417 - 2025 年 12 月 16 日
光大银行合肥分行 52160188000099962 - 2025 年 12 月 16 日
招商银行合肥望湖城支行 551905577310601 - 2025 年 12 月 17 日
合 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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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注销前专户内节余资金(含利息)已全部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三、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不存在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进行置换的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不存在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
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 2022 年 11 月
认及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议案》;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公告编号:2022-059、2022-083、2023-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保 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
民币 23,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
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 款、定期存款、大
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
使用。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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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
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为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
销的情况。
根据 2021 年 4 月 15 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方式、
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度的议案》,永久补流后剩余超募资金全部用于变更后的技术研发
中心项目。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募投项目“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技术研发
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并完成结项,上述项目拟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为
了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转付的发行费用 1,224.53 万元)。募投项目结项后至募集资金专
户注销前,公司支付项目款 184.76 万元,取得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69.51 万元,支付银
行手续费 0.03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3,116.83 万元。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分析检
测仪器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2)。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
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其中:“分析检测
仪器建设项目”由 2022 年 3 月延期至 2023 年 3 月,“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由 202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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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与公司“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一致(2024 年 6 月)。
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
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至 2025 年 6 月。
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
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
见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方式、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业经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同意公司将原有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和方式,由依托现有研发中心,
对现有生产楼第 5、6 层及现有研发中心部分办公区域进行改造,变更为在现有厂区旁
自建技术研发中心;同意由原投入 4,937.05 万元通过改造的方式建设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变更为投入 25,929.23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21,360.40 万元)通过在现有厂区旁自建的方
式建设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经自查发现,存在使用光大银行合肥分行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支付技术研发中心募投项目支出 7,560,050.00 元的情况,2025 年 4 月 24 日已归还。前
述情况系募集资金账户内部窜户支付,未造成募集资金损失,未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进程产生不利影响。
除以上事项外,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
附表 1: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5,830.2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361.6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4,190.63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7,764.99 注 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0.96%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入
目,含部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承诺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入金额与承诺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 进度(%)(4)=
分变更 诺投资总额 总额 投入金额(1) 额 投入金额(2) 入金额的差额(3) 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2)/(1)
(如有) =(2)-(1)
分析检测 仪器
否 20,621.56 20,621.56 20,621.56 1,186.44 9,076.04 -11,545.52 44.01 2025 年 10 月 -145.85 注 3 不适用注 3 否
建设项目
技术研发 中心
是 4,937.05 21,360.40 21,360.40 7,175.25 22,607.95 1,247.55 105.84 2025 年 10 月 - 不适用 否
项目
承诺投资 项目
— 25,558.61 41,981.96 41,981.96 8,361.69 31,683.99 -10,297.97 - — -145.85 — —
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 是 20,271.63 6,081.00 6,081.00 - 6,081.00 - 100.00 — - — —
注
合计 — 45,830.24 48,062.96 8,361.69 37,764.99 -10,297.97 — — -145.85 — —
同意该项目变更为在现有厂区旁自建的方式建设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涉及土建工程,需完成报建、审
批等程序后,方可开工建设,导致该募投项目建设施工进度较为缓慢。由于变更后的“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与“分析检测
仪器建设项目”毗邻且地下室连通,施工方案需将两个项目进行综合考虑,并同时进行施工,导致“分析检测仪器建设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开工时间较原计划有所滞后。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完成项目建设所需的相关程序,开始项目施工建设。结合项目
进展实际情况,经审慎考虑、评估后,公司计划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
期,其中:“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由 2022 年 3 月延期至 2023 年 3 月,“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由 2022 年 3 月延期至
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
进行延期,其中:“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由 2022 年 3 月延期至 2023 年 3 月,“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由 2022 年 3 月
延期至 2024 年 6 月。
设成本的原则,从设计的经济合理性考虑,前述两个项目的消防系统、供水系统的设备控制机房及核心单元均设置于“技
术研发中心项目”24 层研发中心大楼区域。结合项目进展实际情况,经审慎考虑、评估后,公司计划将募投项目中“分
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与公司“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一致(2024 年 6 月)。2023 年 4 月
司将募投项目“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与公司“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一致(2024 年
无堆土场)以及前期外部环境(公共卫生事件)致使主体结构及工程进度放缓、科研办公布局调整致使装修进度延后等
原因,导致项目实施进展未达预期。“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单体工程土建部分已基本完成,配套设施完善中。公司
“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毗邻,为高效、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本着节约募集资金及建设成本的
原则,从设计的经济合理性考虑,将前述两个项目涉及的消防系统、供水系统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设计、建设,消防系统、
供水系统的设备控制机房及核心单元均设置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24 层研发中心大楼区域。但是,目前“技术研发中
心项目”尚在装修中,无法开展消防验收。结合项目进展实际情况,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开展,经审慎考虑、评估后,公
司计划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即“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均由 2024 年 6 月延期至 2025 年 6 月。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至 2025 年 6 月。
部使用功能的基础上,公司对研发楼内装布局进行了调整优化,同时对园区智能化系统进行了升级,从而导致研发大楼
内装和智能化设计部分较原图纸出现变更,因图纸变更导致设计及审图阶段较原计划延长约 6 个月。目前研发技术中心
项目已完成工程土建结构,幕墙工程,正在进行内装、消防及暖通施工,并陆续提交专项验收。公司“分析检测仪器建设
项目”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毗邻,为高效、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本着节约募集资金及建设成本的原则,从设计的经济
合理性考虑,将前述两个项目涉及的消防系统、供水系统等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设计、建设,消防系统、供水系统等设备
控制机房及核心单元均设置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24 层研发中心大楼区域。但是,目前“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尚在装
修中,无法开展消防验收。结合项目进展实际情况,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开展,经审慎考虑、评估后,公司计划将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即“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
项目”均由 2025 年 6 月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及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议案》;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五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详见公告编号:2022-059、2022-083、2023-026)。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3,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
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
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
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
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
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已经 2020 年 7 月 31 号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 6,081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未利用该
部分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
截至 2025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募投项目“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
完成结项,上述项目拟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为 41,981.96 万元,累计投入 32,723.76 万元(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累计投
入金额中包含了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转付的发行费用 1,224.53 万元)。募投项目结项后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公司支
付项目款 184.76 万元,取得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69.51 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 0.03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资金 13,116.83 万元。募集资金结余形成原因如下:
①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相关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
节余;
②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现金管理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③上述募投项目存在工程施工合同尾款、设备尾款、工程施工合同质保金、设备采购合同质保金等款项尚未支付,因该
等合同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故尚未支付。
公司经自查发现,存在使用光大银行合肥分行募集资金专户支付技术研发中心募投项目支出 7,560,050.00 元的情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2025 年 4 月 24 日已归还。前述情况系募集资金账户内部串户支付,未造成募集资金损失,未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进程产生不利影响。
注 1: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38,989.52 万元(包含了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转付的发行费用 1,224.53 万元);
注 2:调整后投资总额包含了部分发行费用和利息,若后续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出现不足的情况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
注 3: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系在公司原有业务的基础上扩大生产规模的改扩建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系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设备投入和非募投项目设备投入的比例对分析检测
仪器建设项目的收入和利润进行模拟测算的效益情况;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于 2025 年 10 月 19 日结项,截至 2025 年末,投产时间较短,短期内未实现效益。
附表 2:
单位:万元
变更后项目拟 投资
截至期末计划累 本年度实际投入 实际累计投入金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预计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投入募集资金 进度(%)
计投资金额(1) 金额 额(2) 使用状态日期 效益 效益 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总额 (3)=(2)/(1)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21,360.40 21,360.40 7,175.25 22,607.95 105.84 2025 年 10 月 - 不适用 否
合计 —— 21,360.40 21,360.40 7,175.25 22,607.95 105.84 —— —— —— ——
公司将原有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和方式,由依托现有研发中心,对现有生产楼第 5、6 层及现有研发中心部分
办公区域进行改造,变更为在现有厂区旁自建技术研发中心。公司现有研发中心规模较小,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
以及新产品、新技术的不断投入,研发场地严重不足,部分研发设备、检测设备损耗严重,尖端设备缺失严重,改造
后的研发中心依旧不能完全满足发展需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通过政府招拍挂方式取得位于合肥高新区文曲路 8 号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公司现有厂区旁的科研用地,用以自建技术研发中心,有利于提升公司生产、研发、管理等方面的能力与效率。公司
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本次变更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
施方式、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度之专项核查意见。
过,同意该项目变更为在现有厂区旁自建的方式建设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涉及土建工程,需完成报
建、审批等程序后,方可开工建设,导致该募投项目建设施工进度较为缓慢。由于变更后的“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与
“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毗邻且地下室连通,施工方案需将两个项目进行综合考虑,并同时进行施工,导致“分析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检测仪器建设项目”开工时间较原计划有所滞后。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完成项目建设所需的相关程序,开始项目施工
建设。现结合项目进展实际情况,经审慎考虑、评估后,公司计划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其中:“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由 2022 年 3 月延期至 2023 年 3 月,“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由 2022 年 3 月延期至 2024 年 6 月。2022 年 3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其中:“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由 2022 年 3 月延期至 2023 年 3 月,“技术研
发中心项目”由 2022 年 3 月延期至 2024 年 6 月。
因无堆土场)以及前期外部环境(公共卫生事件)致使主体结构及工程进度放缓、科研办公布局调整致使装修进度延
后等原因,导致项目实施进展未达预期。“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单体工程土建部分已基本完成,配套设施完善中。
公司“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毗邻,为高效、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本着节约募集资金及建
设成本的原则,从设计的经济合理性考虑,将前述两个项目涉及的消防系统、供水系统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设计、建设,
消防系统、供水系统的设备控制机房及核心单元均设置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24 层研发中心大楼区域。但是,目前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尚在装修中,无法开展消防验收。现结合项目进展实际情况,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开展,经审
慎考虑、评估后,公司计划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即“分析
检测仪器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均由 2024 年 6 月延期至 2025 年 6 月。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分析
检测仪器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至 2025 年 6 月。
内部使用功能的基础上,公司对研发楼内装布局进行了调整优化,同时对园区智能化系统进行了升级,从而导致研发
大楼内装和智能化设计部分较原图纸出现变更,因图纸变更导致设计及审图阶段较原计划延长约 6 个月。目前研发技
术中心项目已完成工程土建结构,幕墙工程,正在进行内装、消防及暖通施工,并陆续提交专项验收。公司“分析检
测仪器建设项目”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毗邻,为高效、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本着节约募集资金及建设成本的原则,
从设计的经济合理性考虑,将前述两个项目涉及的消防系统、供水系统等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设计、建设,消防系统、
供水系统等设备控制机房及核心单元均设置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24 层研发中心大楼区域。但是,目前“技术研发
中心项目”尚在装修中,无法开展消防验收。结合项目进展实际情况,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开展,经审慎考虑、评估
后,公司计划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即“分析检测仪器建设
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均由 2025 年 6 月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