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
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
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
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
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2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用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
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履
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
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
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6 年 1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
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4 月 20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关键审计
事项等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立信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
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
建议。
(四)2026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以现场结合通
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
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
《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立信的
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立信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
沟通,督促立信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
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
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
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Ο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