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报告
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
关规定,秉持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关注公司发展状况,
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的作用。现将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分别为:黎建中、常呈建、张晶
晶。其中,独立董事黎建中担任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具备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议案均赞成,未提出异议。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会议届次 会议日期 审议议案
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 1、《关于 2024 年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审计工作沟通会 2、
《关于内部审计部门 2024 年度工作总结的议案》
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3、
《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和审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聘请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天衡”)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充分沟通,讨论了
关于审计工作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及识别的重大风险点等,督促审计机构按计划高质
量完成审计工作。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要求,全面评估了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认为其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的履行职
责,未发现违反规定和职业操守的行为,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发表了客观独立的
审计意见,出具了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审工作开展持续跟进,审阅内审年度工作
总结、年度工作计划、主要审计情况、问题发现与解决等,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
导性意见,促进内审监督职能持续发挥作用,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审查并通过了公司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内控工作给予持续关注和指导,定期与公司相关职能
部门以及中介机构沟通,了解内控执行情况。委员会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在所有重大事项方面保持了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未发现存在重大内控缺陷的情况。
(四)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定期报告,与管理层就财务报告的编制和重
点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听取年审会计师关于年度审计情况的汇报,从专业性角度出
发,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等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查,认为公司
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编制,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
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五)负责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之间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采用现场、电话会议等方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各项
工作,为公司管理层、外部审计机构、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搭建
有效的沟通平台,督促内外部审计机构加强沟通协作,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促
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
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26 年,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将继续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密切关注公司定期报告、内外部审计、内
部控制等事项,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重要作用,为董
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保障,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黎建中、常呈建、张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