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3 证券简称: 佳讯飞鸿 公告编号:2026-018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离任及补选独立董事
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
司独立董事韩锋先生的辞职报告。韩锋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职务(原定任期为2025年9月15日至2028年9月14日),同时一并辞去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韩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韩锋先生的辞职
将导致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韩锋先生仍需继续
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其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
承诺事项。
韩锋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忠实、勤勉地履行了各项职责,董事会
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
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审
查通过,董事会拟提名张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
附件),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旗先
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
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张旗先生不存在连
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且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家,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
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鉴于公司董事会部分成员拟作出调整,
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董事会拟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部
分成员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专门委员会 委员 主任委员
上述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张旗先生为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经济管理专业学士,中国律师执业资格。历任北京市众朋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齐
致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北京市融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日,张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
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