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重庆鑫源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
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3 年 12 月,前身为浙江会计师事务
所;1992 年首批获得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1998 年脱钩改制成为浙江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2011 年转制成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0 年 12
月成为首批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人员信息: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现有合伙人 250 人,注册会计师 2,36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业务信息:2024 年度业务收入 29.69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5.63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4.65 亿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 756 家,收费 7.35 亿元,本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 578 家,主要涉及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
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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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计
委员会对天健所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
查,同意续聘天健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4 月 1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
聘天健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 75 万元(含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2025 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天健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
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资金情况、营业收入扣除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
相关规定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
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
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评估后认为,天健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其履职过程保持了
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了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所执业情况、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等进行了
审核,认为天健所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2025 年 3 月 17 日,公司
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财
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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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
议,以现场会议的方式与年审会计师及项目经理沟通 2025 年年报审计安排。审
计委员会听取了天健所对 2025 年度审计相关内容的汇报(包括但不限于审计范
围、报告用途、注册会计师与公司管理层的责任、审计时间安排、项目组人员安
排及独立性、审计重要性及重大错报风险领域、拟应对措施、对关键审计事项的
初步判断等事项),就关联交易、审计报告的出具等事项与年审会计师沟通。
(三)2026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
议,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就 2025 年度审计进展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主要
包括审计进度情况、主要财务数据初步审定情况、关键审计事项重大风险事项及
其应对情况、其他提请关注事项。
(四)2026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第三次沟通,
并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
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
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所在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坚
持原则,尽职尽责,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完整、清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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