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报告
重庆鑫源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和董事龚大兴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冉茂盛担任。202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选举独立董事冉茂盛、潘金贵和董事
龚大兴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
董事冉茂盛任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
作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有关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会议内容
月5日 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要;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月 17 日 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职责情况的报告;关于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
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丰
华股份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书
月 18 日 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月 12 日 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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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20 日 员会第十六次会议 备的议案
月 21 日 员会第十七次会议 案;关于 2026 年度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月 10 日 员会第十八次会议
月 15 日 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健所”)
在履职期间工作情况的监督核查,认为天健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
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检查了公
司的内部审计计划,督促公司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行,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定期审议公司季度、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告,认为财务报告的编
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
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报告公允的反映
了公司 2025 年度的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
定的要求在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则以及《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协调管理层、
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与外部审计机构天健所多次就审
计计划、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点问题、内控审计等事项进行沟通协商,关注相关
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总体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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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
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维护好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
重庆鑫源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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