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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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委员
恪尽职守,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杭华油墨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华股份”)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效支持。现就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倪一帆先生、王洋先生、陈伟玲女士共 3 名
委员组成,其中倪一帆先生、王洋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陈伟玲女士为公司非独
立董事,倪一帆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及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
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符合《公司章程》等制度的
有关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了 7 次会议,会议的组织、召开
及表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全
体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各次会议,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5 日在公司行政
楼会议室召开。与会委员经举手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3 日在公司行政
楼会议室召开。与会委员经举手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关于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
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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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三)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在公司行政
楼会议室召开。与会委员经举手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报
告的议案》,本次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监察审计室有关《2025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
工作报告》的情况汇报。
(四)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7 日在公司行
政楼会议室召开。与会委员经举手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的议案》
《关于启动选聘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暨审议选聘文件
的议案》,本次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监察审计室有关《2025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的情况汇报。
(五)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在公司行
政楼会议室召开。与会委员经举手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六)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在公司
行政楼会议室召开。与会委员经举手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5 年第三季
度报告的议案》,本次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监察审计室有关《2025 年第三季度内部
审计工作报告》的情况汇报。
(七)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在公司
行政楼会议室召开。与会委员经举手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履职情况
(一)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
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核算与报告体系完备,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和准确,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
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
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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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
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
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有效防范经营风险,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三)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聘任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确认其与公司业务独立、人员独立且具备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具备为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在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积极与公司聘任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沟通会议,共同商
讨 2025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计划。结合公司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变化,明确审
计需重点关注的范围,合理规划现场审计时间,确保审计工作高效、全面推进。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参与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加强
和完善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和管理工作,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内部控制评
价工作。经审查,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运行情况符合相关监管部门对于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依据业务发展、政策变化以及相关需要,不断完善内部
管理和控制体系,确保内部控制体系与公司发展相适应。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等相关部门及外
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认真听取各方的需求和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
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能够忠实而勤勉地履行工作职责,
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对年度内审议事项进行认真分析与判断并作出合理决策,有
力地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2026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
责,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
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继续发挥专业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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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报告。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