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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切实对会计师事务所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
德皓国际”)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外部审计机构。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北京德皓国际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资金占用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北京德皓国际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北京德皓国际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根据审计准则要求,就审计工作范
围、审计方案和计划、年报审计要点及风险评估程序、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
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2025
年3月19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
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
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
应尽的职责。一致同意将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1月对公司2025
年报进行了前期预审工作,2026年1月8日正式进场审计,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
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审前沟通,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计划安
排、独立性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2月10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
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对2025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
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6年4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以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
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
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
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
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遵守职业操守、勤勉尽职,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
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并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
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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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