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安乃达
股票代码:603350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
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 2025 年年度
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
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三、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
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
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
登记应当终止。
四、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
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
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
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
则上不超过 5 分钟。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八、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
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
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九、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
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
要求填写,填毕由会议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十、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一名律师代表进行计
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
票;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
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十一、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
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
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
有股东。
一、会议召开形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 年 4 月 30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光中路 133 弄 19 号 A 座 1-2 层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 年 4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下
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现场出席人员到会情况
(三) 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 推举计票、监票人员
(五) 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计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发放及 2026 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
案》
(六) 听取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七)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八) 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九) 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十) 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
(十一) 见证律师出具股东会见证意见
(十二) 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三) 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
规则》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
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目标,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经营目
标与任务,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结合公司董事会 2025 年运行情况及公司
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二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以及监管部门对 2025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要求,公司编制了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年度报告》《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三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96,921,523.69 元,2025 年公司合并
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15,036,375.06 元。公司 2025 年拟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
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16,494,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4,948,200 元
(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半年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 69,872,700
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60.74%。
如在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
/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本议案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四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分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
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并于 2026 年 1 月 8 日收到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
《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0,000 股。因此,公司注
册资本由 11,641.50 万元增加至 11,645.50 万元,股份总数由 11,641.50 万股增
加至 11,645.50 万股。
票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并于 2026 年 1 月 26 日收到中登上海分公司
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9,000 股。因此,
公司注册资本由 11,645.50 万元增加至 11,649.40 万元,股份总数由 11,645.50
万股增加至 11,649.40 万股。
根据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增加的情况,拟对《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
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无其他种类股份。 无其他种类股份。
除上述条款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议案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的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章程备案等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及制定公司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五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发放及 2026 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有关规定,现提议对公司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予以审
议,具体如下:
姓名 职务
(万元,税前)
黄洪岳 董事长 54.17
卓达 董事、总经理 104.25
盛晓兰 董事、副总经理 87.54
杨锟 董事 43.84
李进 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
张琪 独立董事 6
朱南文 独立董事 6
卢建波 独立董事 6
夏业中 副总经理 42.82
依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任务和责任,结合行业、地区的经济发
展水平,公司拟订了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标准
(一)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为 6 万元/年。
(二)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董事,按照在公司任职的职
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并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
关规定执行,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和津贴。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
三、其他事项
扣代缴。
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本议案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六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
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从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投入了较为充足的资源,勤勉尽责,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客观、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
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本期年报审计费
用为 78 万元(不含税),本期内控审计费用为 20 万元(不含税)。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公告编号:2026-015)。
本议案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七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
理,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了《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八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提高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
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
限为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
之日止。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本议案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听取《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
司内部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对公司及相关主体的各项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结合 2025 年实际工作情况,公司独立
董事对 2025 年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各自撰写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情况报告(张琪)》《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情况报告(卢建波)》。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听取。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