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大 会 议 程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二)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二)
公司提供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为投
资者提供网络投票便利。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为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
的投票时间为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三楼多功能会议室
议 程 内 容
一、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二、董事会秘书宣读会议有效性
三、推选现场投票监票人、记票人
四、审议议案
(一)审议《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二)审议《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三)审议《关于制定<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
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与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金融服务协议(2026-2028)>的议案》
;
(五)审议《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六)审议《关于申请 2026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七)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八)审议《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现场记名投票表决
六、统计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结果,上传现场投票数据至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等候下载现场投票与网络投
票汇总结果
(与会股东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沟通交流)
七、宣布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合并后的表决结果
八、宣读股东会决议,与会董事在股东会决议和会议记
录上签字
九、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主持人宣布股东会结束
目 录
三、关于制定《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的议案 22
四、关于与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
五、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 2026 年度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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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稀土 2025 年度股东会材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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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键之年,是公司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世界一流稀土领
军企业的重要之年。一年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和艰
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董事会遵循公司发展战略和“十四
五”规划,认真落实公司股东会决议,以公司和股东利益最
大化为目标,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围绕全年
工作计划,尽责履责,增强和发挥核心功能作用,优化公司
治理,促进规范运作,以自身作用发挥助力公司取得了较好
经营成绩,为公司当好“两个稀土基地”建设主力军、加快
打造世界一流稀土领军企业奠定了坚实基础。现将 2025 年
度主要工作及 2026 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 2025 年度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建设情况
年内,董事会完成自身换届及经理层换届,根据董事会
成员变动并结合董事专业背景及履职经历完成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成员补选,优化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构成,引入稀土行
业、永磁电机及产业经济领域三名独立董事加入董事会,董
事会成员多元化专业配置更加契合公司高质量发展需求。切
实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外部董事作用,前置审议董事会
决策事项,提高董事会决策效率和科学性。制发《北方稀土
进一步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外部董事作用实施方案》,
充分发挥外部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向
外部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听取外部董事对公司改革
发展意见建议,组织外部董事深入公司开展调研考察,通过
召开会议与外部董事座谈交流,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和改革发
展,创新丰富履职形式。根据新《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等法律法规修订,完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
等制度修订,落实监事会改革要求取消监事会调整法人治理
结构,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健全完善董事
会运行内容,章程的基础核心治理功能作用进一步增强。
(二)董事会运作情况
年内,董事会召开 10 次会议,审议 55 项议题,全部通
过。董事会提案、召集、召开、表决、决议等程序合法合规,
议题审议未出现董事会否决情况,未出现董事会决议被撤销
情况,保持了良好的决策效率和质量。董事会加强对决策事
项的跟踪督促落实,截至本报告审议日,董事会年内审议通
过的议题中,完成 54 项,完成率 98%,保持了良好的决策执
行质效。
董事会注重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作用发挥,年
内,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召开 3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
开 3 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召开 6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开 1 次会议、独立董事召开 2 次专门会议,在职权范围内
对提交董事会审议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建
议,全面落实董事会职权,不断提高董事会决策效率和质量,
降低决策风险。
(三)召集并执行股东会决议情况
年内,董事会召集股东会 3 次,其中,年度股东会 1 次,
临时股东会 2 次,审议 22 项议题,全部通过并有效执行。股
东会均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上证所信
息网络有限公司“一键通”提醒投资者参与投票,为股东和
投资者参会提供便利。会议提案、召集、召开、表决、决议
等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
回避表决;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涉及重大事项的议题,对 5%以下股东的
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并披露。常年法律顾问为各次股东
会做了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召集的各次股东会未
出现延期或取消情况,未出现新增、否决及取消提案情况,
保持了良好的决策效率和质量。
(四)董事履职情况
年内,董事会全体成员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参加董事
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会议,认真审
阅会议资料,审慎研判议题事项,与公司保持沟通交流,发
表意见建议。独立董事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
作用,以实地调研、座谈交流、参加会议等多渠道了解公司
生产经营管理情况,结合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建
言献策,召集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研究审议职责内事项并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结合专业特长开展专题讲座四次,主题
聚焦财务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稀土产业发展、稀土永磁电
机领域,创新丰富履职形式,借力独立董事专业咨询力量提
升全员综合素质,助力落实人才强企战略。
董事会成员严格按照会议审议决策程序进行独立表决、
委托表决和回避表决,确保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督促落实决议事项并监督检
查决议实施情况,确保董事会决议高效执行。董事会成员加
强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了解,加强董事之间及与经理层沟
通交流,对决策事项严格把关并在决议等文件签字确认,保
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成员严格保守
国家秘密及公司商业秘密,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及时解答股东关心的公司发展事项,畅通并拓展公司与
股东之间的沟通渠道,参与公司市值管理工作,保持了良好
的履职水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等举办的学习培训,了解最新监管
政策法规和市场动态,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五)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经营理念,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信息披露内容及合
规性审核,注重增加自愿披露比重提升透明度,提升信息披
露质量和规范化水平,向市场传递公司发展信息,增强投资
者获得感。全年披露公告 69 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文件
土精矿价格等重大事项,增进了投资者等利益相关方对公司
的了解。年内未发生信息披露补充、更正等情形,公司 2024
至 2025 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 A 级(优秀)
评价。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2025 年度经营情况回顾
稀土产业战略地位跃升的关键之年,也是公司经营发展实现
历史突破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公司践行国家产业政策,提
升服务国家战略能力,主要产品产量创历史新高,实现营业
收入 425.63 亿元,同比增长 29.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22.51 亿元,同比增长 124.17%;营收、利润、产
值、市值保持行业第一,实现“十四五”圆满收官,有效维
护了我国稀土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推动我国稀土产业高
质量发展跃上新台阶。
回顾一年来取得的成绩,主要体现在:
统筹推进“五统一”科学组产模式,冶炼分离产品产量
实现同比提升。紧扣市场需求,推动萃取分离工艺迭代升级,
单镧、单铈年产量同比提升;强化研产销协同联动,开发 13
种新产品投放市场。稀土金属依托技术提升、装备升级,产
量同比提升。磁材、储氢、抛光、永磁电机等产品坚持面向
市场转型升级,产销量均创历史新高,固态储氢装置实现量
产。优化产品定价机制,市场影响力和价格主导权进一步增
强。开拓镨钕产品市场,扩大零售比例。抢抓市场机遇,近
年来首次实现镧铈产品年度销大于产,镧铈产品库存消化成
效显著。深化开展多维度对标,推动全工序联动降本,加工
全成本同比进一步降低。开拓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
低有息负债综合融资成本。
公司以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引领稀土产业高质量发展为
己任,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为发展方向,以
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聚焦主责主业,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
设及合资合作步伐,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增强核心功能、
提升核心竞争力,全面巩固规模优势。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
目一期已投产,产线全线贯通;二期开工建设并加快推进。
稀土金属、磁材合金、磁体及二次资源利用等产业链并购重
组、合资合作、扩能增产项目建设高效推进。子公司甘肃稀
土、华星稀土、北方中鑫安泰、北方磁材、北方招宝、再生
资源等多个重点项目建成投运。部分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实现
规模化生产,稀土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绿色化、智能化赋能升级,运营管控智慧化建设由“局部应
用”向“综合集成”迈进,公司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及生产设
备数字化率进一步提升,获评国家工信部首批卓越级智能工
厂。
完成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任务,取得 70 余项改革成
果。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按照对标一流、精干高效的原则完
成各单位组织机构重塑,运行效率显著提升。推行“133N”
薪酬制度改革,差异化落实管控措施,实现收入水平与企业
效益同向联动。深化考核体系改革,优化综合绩效考核指标,
鼓励分子公司“跳起摸高”。差异化设置经营管理团队契约化
指标及权重,进一步激发经营管理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
造性。
持续加大科技创新保障力度,改革科研机制,完善科研
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科研平台作用增强科研效能。研发投入
强度达到 5%以上。8 项国家重大科技项目、12 项自治区科
技“突围”项目完成阶段性任务。开发 3 项新工艺、4 项新
装备,攻克 2 项核心技术。服务国家和地区重大科技战略,
对接市场推进成果转化,开发氢能两轮车在内部厂区批量投
放试运行,“低压固态储氢加注系统集成设备”获自治区首
台(套)认定;曲面玻璃用高端抛光液、新型稀土铝导电材
料等产品实现推广销售;突破稀土尾矿及废料生物法回收稀
土技术等关键技术;建成国内首条稀土盘式电机智能示范线,
成功开发微小型毫瓦盘式稀土永磁轴向磁通电机;
“稀土+医
疗”“稀土+纺织”“稀土+农业”等跨界应用领域不断拓展。
梯度培育一批优质创新主体,天骄清美、瑞鑫稀土、华星稀
土、贮氢公司、安泰北方获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发公司
获评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强化子公司法人治理,健全完善“权责法定、权责透明、
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全面提高子公司管理水
平和运营效率。完善合规管理“1+N”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
规范合规审查范围,建章立制堵塞管理漏洞。推动稀土行业
安全规范建设,发布《稀土冶炼安全规范》
,填补行业安全标
准空白。全面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未发生较大
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持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各单位
环保设施同步运行率 100%,内蒙古自治区内子公司保持工
业废水“零排放”,废气排放低于特别排放限值。系统做好公
司治理、信息披露、ESG 管理及资本运作等市值管理工作,
市值创近三年来新高及上市以来次高,市值规模保持行业第
一,公司股票首次入选中证 A50 指数成分股、重回上证 50
指数成分股,资本市场关注度和投资价值吸引力进一步增强。
推进 ESG 管理提升,高质量披露年度 ESG 报告,国内主流
ESG 评级机构对公司 ESG 评级最高提升至 AAA,荣获“金
狮”ESG 年度优秀环境责任案例等多项荣誉。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分析
——行业格局
在当前国际地缘冲突加剧、逆全球化进程加速的背景下,
稀土依然是各国重点竞争的战略资源之一。国外稀土资源勘
探和产业发展加快,多元供应格局已经形成,美欧日澳等国
持续加强稀土产业投资,加速构建独立于中国的完整产业链
条。我国稀土产业的地位、作用、影响不同程度受到冲击,
但我国在稀土资源掌控、冶炼分离、稀土新材料领域占据主
导地位,作为全球最大的稀土生产国与消费国,在产量、质
量、成本、市场等方面仍具有较为明显的优势,引领全球稀
土供给和需求的格局不会改变。随着《稀土管理条例》及其
配套制度的发布实施,国内稀土产业发展进入深刻变革调整
期,资源端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资源优化配置能力进一
步增强;稀土新材料及应用产品端科技创新能力、产品竞争
力不断增强,但在部分领域存在产能过剩,竞争加剧的情况,
中小企业经营压力加大。
面对错综复杂的内外部环境,公司以全面践行国家稀土
战略,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为己任,妥善处理竞争与合作、
局部与整体、短期与长远等关系,在原料保障、产业链供应
链平稳运行方面积极发挥领军企业作用,引领行业沿着资源
战略支撑作用有效发挥、资源利用绿色低碳、市场竞争公平
有序的轨道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行业发展趋势
展望未来,稀土产业国际体系将加速分化和重构,地缘
政治博弈升级,供应链多元化加速,技术竞争白热化,我国
稀土产业面临的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伴随新一轮科技革
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
潜能大,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随着“十
五五”规划、
“一带一路”
“双碳”
“双控”
“两重”
“两新”等
一系列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培育新质生产力、扩大内需提振
消费战略的实施,以及新能源、新材料、工业(人形)机器
人、风电、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氢能、具身智能等
未来产业的快速发展,将推动稀土应用需求持续增长、应用
领域不断拓宽,为稀土产业发展带来新的增长引擎。随着《稀
土管理条例》及其配套制度的深入实施,稀土行业规范化管
理将更加深入,稀土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及韧性将不断提高,
行业法治监管体系将进一步完善,企业生产经营、产品交易
和贸易流通等行为将进一步规范。国内稀土冶炼分离产业以
稀土总量控制指标为统领、稀土大集团为主体、三种资源协
同供给的发展格局将更加稳固。稀土行业发展前景仍然可期。
作为稀土大集团之一,公司将充分发挥在产能规模、技
术、成本、市场开拓等方面的优势,不断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市场掌控力和产品竞争力;抓紧抓
牢“两个稀土基地”建设历史机遇,用足用好稀土产业发展
支持政策,加快延链补链强链,巩固提升行业引领地位,打
造产品结构更优、综合竞争力更强的世界一流稀土领军企业。
展、加快打造世界一流稀土领军企业的重要之年。公司将坚
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
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
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和稀土行业重
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等上级的
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
发展理念,勇担职责使命,稳步提升经营质量效益,构建全
元素全品类产业体系,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加快深化改革步伐,提升现代化治理水平,持续增强核心功
能、提升核心竞争力,加速建成世界一流稀土领军企业,实
现“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在“两个稀土基地”建设中
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能否完成存在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投资者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应当理解计划、预测
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实现营业收入 440 亿元以上,利润总额
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同向联动。
围绕工作目标,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稳产促销提质效,展现开局起势新风貌
以国家稀土总量控制指标为基础,科学组产排产。全力
保障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一期稳产高产。提升稀土全元素
萃取分离能力,稳定释放中重稀土分离产能。优化稀土金属
生产工艺,提升产品品质与产能规模。释放磁材合金新增产
能,吨产品成本达到行业领先水平。抛光产业发挥资源及产
能优势,实施高端化精密化转型,提升产品竞争力。稀土助
剂聚焦高附加值产品开发,保证产品稳定供应。关注主流产
品价格走势,维护市场稳定。稀土镧铈产品实现产销平衡基
础上积极消化库存。强化稀土镨钕产品采销渠道建设,提升
市场掌控力。新材料板块紧抓政策市场机遇争取订单。稀土
永磁电机面向前沿领域,实现销量新突破。细化成本管控,
综合施策深化降本提质增效。优化融资方式,为公司发展提
供低成本资金支持。
(2)优化布局添动能,塑造产业发展新优势
高效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快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二
期建设。推动北方金龙分离产线年内实现试生产。推动金蒙
稀土二次资源项目稳产顺行。构建全品类产业体系,加速合
资合作项目落地。推动北方磁材数字绿色技术赋能项目稳产
达产,拓展稀土永磁材料细分应用领域。做大稀土抛光材料
产业规模,开辟发展新赛道。加强固态储氢材料推广应用,
拓展稀土催化领域新应用。提升数智化管理水平,深化信息
管控系统建设,持续推进人资、纪检、工程项目等业务系统
的深度应用,进一步夯实业务数字化形态。构建采销协同管
理平台,形成覆盖“采、产、存、销、财”业务流程闭环,
实现业财一体化。推进绿色冶炼智能工厂建设,梯度培育主
要生产单位建设智能工厂,持续提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及生
产设备数字化率。
(3)内外联动齐攻关,创新赋能谋求新突破
增加高质量科技供给,加大研发投入强度。重点在冶炼
分离降本、金属电解提质、稀土新材料开发、稀土新应用拓
展等方面开展项目布局和科研攻关,开发新产品、新工艺及
新装备。围绕全产业链关键领域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及标准
制修订。完善“1+2+N+4”稀土产业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启
动稀土高能级创新平台项目,全面优化整合科技创新资源。
进一步发挥产业转化中心作用,畅通科技成果转化路径,实
现成果转化。深化产学研融合,推动与国内知名高校联合实
验室实现集成电路用抛光液批量生产。围绕钕铁硼合金生产、
稀土永磁电机、稀土抛光液、稀土功能助剂等新装备、新材
料开展“三首”申报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果。进一步发挥公
司各领域产业协同创新中心功能,强化资源统筹和集中管控,
实施有组织科研。围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促进各单位紧密
互动和协同发展,推动重大科技成果产出及转移孵化。将技
术成熟度评价体系导入科研管理全流程,打通量化评估通道。
持续加强科技人才引育,在薪酬待遇、科研经费、生活保障
上给予充分支持。
(4)向深向实促改革,激发企业发展新活力
提升公司管控效能,完善董事会建设和授权体系建设,
探索制定专兼职董事长履职管理制度,提升董事会规范履职
与科学决策水平。优化公司管控事项、流程、权限,提高决
策效率。推动子公司优化整合。落实专精特新企业“倍增”
行动要求,新增培育专精特新企业。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完
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强化考核结果刚性落地。优化选拔任
用机制,加大竞争上岗、市场化选聘力度,落实“3+6”契约
化管理,树牢重实绩重实干用人导向。紧扣公司发展与业务
实际需求,科学评估机构设置,合理压减管理层级,提升管
理效能。依托新建项目与产线建立共享用工机制,推动岗位
动态整合与用工优化。深化薪酬分配制度改革,构建以岗位
价值为基础、以业绩贡献为依据的“同层次、宽等次”薪酬
体系,强化各子公司绩效与公司整体效益的联动,推动员工
收入与企业效益、个人贡献紧密挂钩。
(5)精益求精强管理,现代治理迈向新台阶
加强战略安全管理,强化信息资源整合,积极参与国家
产业政策制定。加强财务管理,从严从紧实施全面预算管理,
进一步强化资金管控,建立资金风险防控体系。加强财务信
息化建设,建成规范、高效、适配的财务共享体系。加强风
险合规管理,完善合规管理体系,保障业务发展与合规管理
同步推进。建立法务共享系统,降低子公司法律服务成本,
强化公司整体法律风险防控能力。完善全面风险管理制度,
优化战略、经营、管理全过程风险管理。加强安全环保管理,
以“10000”安全愿景为引领,提升本质化安全水平。切实做
好相关方安全管理。狠抓环保主体责任落实,完善固废产、
销、运、用一体化追溯管理,提升应急处置保障能力。加强
人才队伍管理,强化培养赋能,实施分层分类精准培训,提
升关键人员能力素养。深化高层次人才专项培养,强化人才
培育与公司战略发展深度融合。创新产业工人培养模式,打
造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同步夯实人才储备,优化人才结构、
提升人才效能。加强市值管理,树立科学市值管理理念,完
善 ESG 管理体系,在提升公司价值创造能力基础上综合运用
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现金分红、并购重组、ESG 等
措施,提升市值管理绩效,保持公司市值规模稀土行业第一。
三、董事会 2026 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董事会建设,以治理提升助力高质量发展
董事会将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运作要求,健全完善与董
事会运作有关的治理制度,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治理效能。修
订董事会提案、授权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等制度,
健全完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及薪酬管理制度等,并根据
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及时健全完善现有治理制度体系,增强制度
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确保董事会治理制度与法律
法规及监管要求保持一致,为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提供
保障。
(二)增强董事会核心功能作用,提升董事会决策质效
董事会将以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遵循公司发
展战略规划,强化“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职责作用发
挥,增强核心功能,依法依规履行法定职权。按照董事会运作
制度方案等进一步发挥董事特别是外部董事、独立董事作用,
结合实际丰富履职内容形式,提升履职质效,提升董事会运
作和决策的规范性和科学性,降低决策风险,监督决策事项
落实。
(三)提升董事履职能力,提升企业现代化公司治理水平
董事会将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治理需要,组
织董事、高管等“关键少数”参加监管机构举办的学习培训,
及时了解掌握最新监管政策法规和市场动态,更新知识结构,
提升履职能力。充分发挥董事会成员专业优势,为公司“十
五五”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以“关键少数”履职能力提升
促进高质量董事会建设,以良好的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
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世界一流稀土领军企业提供支
撑和保障。
使命光荣。董事会将做好自身建设,以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
化为目标,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稳中求
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
发展格局,增强和发挥核心功能作用,团结带领全体员工坚
定信心、锐意进取,尽责履责、扎实工作,树立和践行正确
政绩观,为公司当好“两个稀土基地”建设主力军、推动高
质量发展、加快打造世界一流稀土领军企业贡献智慧与力量,
努力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股东、回馈社会!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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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稀土 2025 年度股东会材料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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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北方稀土
余 公 积 385,474,496.53 元 , 加 上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分配利润 18,820,578,706.60 元,资本公积金 11,459,705.56 元。
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615,065,842股,以此
计算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69,958,559.46元(含税),现金分红
总额占公司本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次利润分配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18,350,620,147.14元转入
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如在实施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的利润
总额。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近三个完整会计年度(2023-2025年)分红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469,958,559.46 126,527,304.47 253,054,608.94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元)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
分配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净利润(元)C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849,540,472.87
额(元)D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否
额(D)是否低于 5000 万
元
现金分红比例(%)E= D/C 45.30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
否
于 30%
是否触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 否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的情形
如上表所示,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的情形。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公司是我国最早建立并发展壮大的国有控股稀土企业,是
我国稀土大集团之一。公司在行业内率先发展成为集稀土冶炼
分离、新材料、应用产品、科研和贸易一体化的集团化上市公
司,形成以冶炼分离为核心、新材料领域为重点、终端应用为
拓展方向的产业结构,并依托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促进产业
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实现稀土上中下游一体化发展,构筑了
行业领先的全产业链竞争优势。公司可生产各类稀土产品 11
个大类、100 余种、上千个规格。随着国家“两新”
“两重”等
刺激消费政策实施和加力扩围,以及稀土行业下游新能源汽车、
工业电机、风电、氢能等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稀土产品需求
增加,公司按照战略规划向下游稀土新材料、应用产品领域延
伸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和价值创造能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公司发展仍处于成长期。
公司采购关联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稀
土精矿,将稀土精矿分离为单一或混合稀土氯化物、稀土盐类、
稀土氧化物,将部分稀土氧化物加工成稀土金属。新材料企业
以公司生产的或者外购的原料生产钕铁硼速凝甩带片、抛光粉、
储氢材料、稀土永磁电机等产品。
发力,稀土冶炼分离、稀土金属、稀土新材料、稀土永磁电机
等主要产品产销量同比实现不同幅度增长,经营业绩同比提升。
资金较多,前期已公告的投资不超过 779,928.98 万元建设绿色
冶炼升级改造项目一期已投产,产线全线贯通,二期已开工建
设并加快推进,计划年内投产,项目资金需求较大。
公司生产经营、基建技改和合资合作资金需求增加,将推
升公司债务融资规模。为提升抗风险能力,更好地兼顾股东的
长远利益,在股东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之间做好平衡,公司
制定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二)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绿色冶炼升级改造
项目建设,该项目可有效提高稀土资源集约高效、低碳环保利
用水平,引领行业技术进步,促进稀土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
绿色化迈进,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有利
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及市值,为股东带来长期回报。同时,公
司拟以留存收益和对外融资的方式满足生产经营、基建技改和
合资合作所需的资金需求。
(三)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
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将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会,审议上述利
润分配方案,披露现金分红分段统计结果,为中小股东参与公
司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同时,公司披露年度报告后将召开
年度业绩及现金分红说明会,就相关事项与媒体、股东特别是
持有公司股份的机构投资者、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
答复媒体和股东关心的问题。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坚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以良好的业绩回报投
资者”经营理念,在高质量做好生产经营管理,以良好的盈利
能力和价值创造力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吸引力的基础上,密切关
注资本市场对公司价值的评价,结合战略规划和发展实际,统
筹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及股东回报规划明
确的利润分配政策,以现金分红形式回报投资者,推动提高分
红率和股息率,增强现金分红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努力为股
东和投资者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维护公司良好资本市场形象
和品牌价值认可度。同时树立科学市值管理理念,依法合规运
用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市值管理工具做好市值管理,
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投资吸引力,不断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与
投资者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
北方稀土 2025 年度股东会材料之三
******************************
关于制定《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东回报规划
(2023-2025)》期限届满。规划期内,公司按照章程及规划
安排坚持每年以现金分红形式回报股东及投资者,为股东及
投资者创造了较好的投资回报,分红水平居行业前列。
为落实提升投资者回报政策法规要求及公司提质增效重
回报行动方案,践行“以投资者为本”
“以良好的业绩回报投
资者”经营理念,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持利润分配政策
的一致性、合理性、稳定性和可预期性,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通过利润分配做好市值管理,维护和促进公司市值提升,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
运营发展实际,公司拟制定《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
》。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附件:《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
(草案)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件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
(草案)
为落实提升投资者回报政策法规要求及中国北方稀土
(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质增效重
回报行动方案,践行“以投资者为本”
“以良好的业绩回报投
资者”经营理念,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持利润分配政策
的一致性、合理性、稳定性和可预期性,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通过利润分配做好市值管理,维护和促进公司市值提升,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运营
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制定本规划的考虑因素
(一)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与全体股东合理回报之间
的平衡;
(二)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经营数据、盈利规模、现金
流量状况、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当期及未来资金需求、
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
(三)公司实际情况、发展目标和股东意愿;
(四)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稳定性和
可预期性。
二、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充分听取股东、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
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实施持续、稳定和积极的分红政策。
三、具体内容
(一)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以及法律
法规允许的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
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比例
公司应当结合所处行业特点、经营数据、盈利规模、现
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当期资金需求、债
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
区分下列情形,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
金分红政策:
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
达到百分之八十;
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
达到百分之四十;
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
达到百分之二十;
以按照前述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
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除不进行现金分红的特殊情况外,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
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
润的百分之三十。
(三)现金分红的时间间隔
公司实现年度可分配利润为正值,符合届时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
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
公司可以根据盈利情况及资金状况等因素,在具备条件
的情况下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时,可以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
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
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公司
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
的中期分红方案。
(四)不进行现金分红的特殊情况
当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当年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
净额或者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
分之七十以上;
进行现金分红将导致公司现金流无法满足公司经营或投资
需要。
如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应当扣减该股
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公司资金。
(五)股票股利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
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
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
分配预案。
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
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六)董事会制订利润分配方案的程序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经理层拟订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经
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并形成决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批准。公司制订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利润
分配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
求等事宜,结合公司经营数据、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
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等因素,合理制订当期利润分配方
案。制订利润分配方案时,董事会应当通过多种方式充分听
取和吸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的意见和建议。
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
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
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
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公司因章程及前述特殊情况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
应当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
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提交股东会审议,
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七)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的程序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
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
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
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
配方案的,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变更
因国家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颁布新的
规定,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需调整或者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司应当以保护股东利益
为出发点,审慎论证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者变更事项。
公司调整或者变更利润分配政策应当由董事会做出专
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或者变更理由并形成书面论证报告,
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并形成决议后提交股东会批
准。
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事项,应当经出
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实
施。
(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和政策的监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
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
监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
发表明确意见,并督促公司及时改正:
况。
(十)利润分配的执行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者公司董事
会根据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条件和
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应当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者股份的
派发事项。
四、本规划的制定周期和决策机制
公司董事会应当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本规划,并根据形
势或政策变化进行及时合理修订,确保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五、其他事项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及公司
章程等规定执行。
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生效实施。
******************************
北方稀土 2025 年度股东会材料之四
******************************
关于与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金融服务协议(2026-2028)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财务公司)
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财务公司,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 20 亿元,包钢(集团)公司为其控股股东,公司
持有其 8%的股权。包钢财务公司业务范围为吸收成员单位
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
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
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
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
目前,经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包钢
财务公司《金融服务协议(2023-2025)》已到期。根据公司经
营发展需求,为拓宽融资渠道,节约融资成本,降低财务费
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风险管控能力,按照《公司法》、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关联交易管理
办法》的规定,公司拟与包钢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2026-2028)》,使公司可以获得安全、高效、便利的金融服
务。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请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附件:《金融服务协议(2026-2028)
》(草案)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件
金 融 服 务 协 议
(2026-2028)
(草案)
甲方: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稀土开发区黄河大街 83 号
乙方: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黄河大街 83 号
甲方是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的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为
企业集团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甲、乙双方
同为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集团”)
的控股子公司;甲方依法持有乙方 8%的股权。为加强甲方的
资金管理,提高风险管控能力,降低资金运营成本,提高资
金运用效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服
务协议。
第一条 在乙方依法核准的业务范围内,甲方愿意选择
由乙方依法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甲、乙双方的金融业务合
作为非排他性合作,甲方有权自主选择、决定金融业务的开
展。
第二条 甲、乙双方开展金融业务合作,应当遵循依法合
规、平等自愿、风险可控、互利互惠的原则。
第三条 协议所指甲方同时包含甲方所属子公司。
第四条 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乙方依法开展
的业务范围内,甲、乙双方开展以下金融服务业务:
甲方在乙方开立结算账户,并签订开户、网上结算协议,
乙方为甲方提供收款、付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
的辅助服务。提供上述结算服务,乙方收费不高于甲方在其
他金融机构的收费最低水平,同时也不高于乙方向其它公司
开展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按照“存款自愿、取款自由”的原则,乙方为甲方提供
存款服务,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不超过 65 亿元,甲方在乙方的
存款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
的存款基准利率,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
存款利率,归集资金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
会关于上市公司在所属集团财务公司存放资金的相关规定。
具体业务办理由甲、乙双方按照公允、公平、自主、自
愿的原则协商办理,费率或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
家没有规定的,按照不高于同业水平执行。
办理上述业务,乙方收费不高于同业的收费水平,同时
也不高于乙方向其它公司开展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甲方贷款额度,在乙方每年批复的授信额度范围内开展,
乙方向甲方发放贷款的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LPR 利
率,按照乙方贷款利率确定机制,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执行,
且贷款利率不高于甲方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类贷款
利率。
第五条 根据甲、乙方双方开展金融业务的实际,甲方享
有以下权利:
营业执照》;
体系和制度、资金运行系统、提供或说明与履行本协议有关
的经营数据、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以及其他需要了解
或说明的情况;
融服务;
一年)指派专门机构和人员对存放于乙方的资金的风险状况
进行评估和监控;
求乙方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控制、化解措施,或自行采取
相应的风险防范、控制、化解措施。
第六条 根据甲、乙方双方开展金融业务的实际,乙方享
有以下权利:
等文件;
定的业务要求;
信息和收取费用。
第七条 根据甲、乙方双方开展金融业务的实际,各自应
当履行以下义务:
制体系,确保依法合规经营,并设立适当的风险隔离措施,
保证各自的经营风险不向对方扩散;
定,履行信息保密责任;
法存续性,保证其享受权利、承担责任的能力;
制资产负债风险,保障甲方的支付需求;
第八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采
取或配合甲方采取相应的措施:
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要求;
乙方注册资本的 50%;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
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有)负债类业务因乙方原因出现逾期超过 5 个工作日的情况;
信用风险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开市场债券逾期超过 7 个工
作日、大额担保代偿等);
息化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
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门的行政处罚、责令整顿等情况;
项。
第九条 出现本协议第七条规定的事项之一,甲方有权
采取下列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开展
工作:
的相应措施;
履行义务;
第十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一方应承担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一条 定期向甲方提供乙方财务报告以及风险指标
等必要信息;同时乙方及时将自身风险状况告知甲方,配合
甲方进行风险评估。
第十二条 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三条 本协议的变更或解除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
致并另行签署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
同等效力。本协议有效期叁年。
第十五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甲方股东
会通过后生效。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与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服务协议(2026-2028)
》
之签章页)
甲方: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二○二六年 月 日
******************************
北方稀土 2025 年度股东会材料之五
******************************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现将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一)向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稀土精矿关
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据生产计划向关联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包钢股份)采购稀土精矿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
币 120 亿元(含税)。
税),未超出预计金额。
(二)与关联方安泰北方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
和执行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安泰北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北方)
开展包括向其销售产品、提供加工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交
易价格按照市场化定价原则执行,交易量按照实际发生量确
定,2025年预计此项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7亿元(含税)。
合金、提供加工服务,实际发生额为4.62亿元(含税),未超
出预计金额。
(三)与关联方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服务关
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子公司与关联方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
财务公司)发生的金融服务关联交易,按照双方签订的《金
融服务协议(2023-2025)》执行。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在包
钢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
期同类存款基准利率,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
款利率,也不低于包钢财务公司向包钢(集团)公司成员单
位提供存款业务的利率水平;公司及子公司在包钢财务公司
的贷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LPR 利率,不高于同
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利率,也不高于包钢财务公司
向包钢(集团)公司成员单位同类贷款利率。2025 年,公司
及子公司在包钢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限额 65 亿元,存
款利率范围 0.35%-2.95%,利息收入不超过 7,000 万元;公司
及子公司在包钢财务公司的贷款额度预计不超过 20 亿元,
利息支出不超过 1,000 万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在包钢财务公
司的存款余额为 33.03 亿元,利息收入 3,916.05 万元,贷款
余额为 4,504.33 万元,利息支出 161.47 万元,未超出预计金
额。
(四)与关联方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子公司与关联方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包钢(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日常关联交易,向
其采购租赁、能源动力、安防服务及设备、计量服务、检验
服务、咨询服务等,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预计此项关联交
易总额不超过 2 亿元(含税);向其提供劳务、研发和技术
服务、综合服务、运输、工程服务等,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
预计此项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4 亿元(含税)。
税),未超出预计金额;销售关联交易全年实际发生额为 4.02
亿元(含税)。
(五)与关联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子公司与关联方包钢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日常关联交
易,向其采购材料、尾渣、安防服务及设备、能源动力、氧
气、检测服务等,定价原则为协议价或者市场价格,预计此
项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8 亿元(含税);向其销售废钢、合
金、电池等,提供环评服务、监测服务、劳务、综合服务、
运输服务、工程服务等,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预计此项关
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18 亿元(含税)。
税),销售关联交易全年实际发生额为 12.32 亿元(含税),
未超出预计金额。
(六)与关联方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子公司与关联方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矿业)
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日常关联交易,向其采购工程、材料等,
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预计此项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6,000
万元(含税);向其提供综合服务、环评服务等,定价原则
为市场价格,预计此项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1,000 万元(含
税)。
税),销售关联交易全年实际发生额为 93.06 万元(含税),
未超出预计金额。
(七)与关联方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子公司与关联方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包钢西创)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日常关联交易,向其采购
工程、设备备件、劳保材料、福利、安装服务、租赁、综合
服务、设计服务、可研服务、维检服务、网络服务、化检验
服务等,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预计此项关联交易总额不超
过 4 亿元(含税);向其销售废钢、工程、综合服务、运输
服务等,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预计此项关联交易总额不超
过 1 亿元(含税)。
税),销售关联交易全年实际发生额为 720.27 万元(含税),
未超出预计金额。
(八)与关联方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子公司与关联方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铁花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日常关联交易,向其
采购租赁服务、福利、培训服务、综合服务等,定价原则为
市场价格,预计此项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4,000 万元(含税);
向其销售设备等,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预计此项关联交易
总额不超过 1,000 万元(含税)。
(含税),销售关联交易全年实际发生额为 73.34 万元(含
税),未超出预计金额。
(九)与关联方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子公司与关联方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铁捷物流)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日常关联交易,向其采
购基建材料、运输、物流服务等,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预
计此项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3 亿元(含税);向其销售废钢、
工程、综合服务等,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预计此项关联交
易总额不超过 1,000 万元(含税)。
税),销售关联交易全年实际发生额为 164.52 万元(含税),
未超出预计金额。
上述第(四)至(九)项,公司 2025 年采购关联交易预
计金额 18.00 亿元,实际发生额 8.33 亿元,未超出预计金额;
销售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23.30 亿元,实际发生额 16.45 亿元,
未超出预计金额。
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预计情况
产品、提供加工服务、金融服务等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一)与关联方包钢(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关联
交易
其控股子公司开展日常关联交易,向其采购租赁、能源动力、
安防服务及设备、信息技术服务、计量服务、检修服务、运
维服务、咨询服务等,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预计此项关联
交易总额不超过 3 亿元(含税);向其销售产品、销售电机、
提供劳务、研发和技术服务、综合服务、运输服务、工程服
务、运维服务、咨询服务等,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预计此
项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4 亿元(含税)。
(二)与关联方包钢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
公司开展日常关联交易,向其采购原料、材料、尾渣、安防
服务及设备、能源动力、氧气、检测服务、综合服务等,定
价原则为协议价或者市场价格,预计此项关联交易总额不超
过198亿元(含税);向其销售废钢、合金、捕收剂、电机等,
提供环评服务、监测服务、劳务、综合服务、运输服务、工
程服务等,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预计此项关联交易总额不
超过18亿元(含税)。
(三)与关联方包钢矿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
公司开展日常关联交易,向其采购材料等,定价原则为市场
价格,预计此项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1,000 万元(含税);
向其提供综合服务、环评服务等,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预
计此项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1,000 万元(含税)。
(四)与关联方包钢西创及其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
公司开展日常关联交易,向其采购工程、设备备件、劳保材
料、福利、安装服务、租赁服务、综合服务、设计服务、可
研服务、维检服务、网络服务、化检验服务等,定价原则为
市场价格,预计此项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4 亿元(含税);
向其销售废钢、工程、综合服务、租赁服务、运输服务等,
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预计此项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1 亿元
(含税)。
(五)与关联方铁花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
公司开展日常关联交易,向其采购材料、租赁服务、福利、
培训服务、综合服务等,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预计此项关
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4,000 万元(含税);向其销售综合服务
等,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预计此项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六)与关联方铁捷物流及其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
公司开展日常关联交易,向其采购基建材料、成品油、运输
服务、物流服务、修理服务等,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预计
此项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3.50 亿元(含税);向其销售废钢、
工程、综合服务等,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预计此项关联交
易总额不超过 2,000 万元(含税)。
(七)与关联方包钢财务公司的金融服务关联交易
金融服务关联交易,按照双方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2026-
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
基准利率,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
率;公司及子公司在包钢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及
子公司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限额 65 亿元,存款利率范围 0.25%-1.95%,利息收入不超过
不超过 10 亿元,利息支出不超过 1,000 万元。
(八)与关联方安泰北方关联交易
联交易,向其采购产品,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预计此项关
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3,000 万元(含税);向其销售产品、提
供加工服务、检验服务、综合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交易价
格按照市场化定价原则执行,交易量按照实际发生量确定。
预计此项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含税)。
三、关联方介绍
(一)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孟繁英
注册资本:1677002.7952 万元人民币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建筑用
钢筋产品生产;煤炭开采;特种设备制造;建设工程设计;
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
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检验检测服务;道路货
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热力
生产和供应;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
业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旅游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选矿;钢、铁冶
炼;钢压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稀有稀土
金属冶炼;稀土功能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煤
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
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
工产品);石灰和石膏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
造);通用零部件制造;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普通
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对外承包工程;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
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机械设备研发;工业机器人安装、
维修;机械设备租赁;总质量 4.5 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
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采购代理服务;国内
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
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铁路运输辅助活动;新兴能源技术
研发;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合同能
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人力资源服
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土地使用权租赁;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休闲观光活动;
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
活动。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包钢(集团)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为《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一)项规
定的关联法人。
(二)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张昭
注册资本:4528861.9348 万元人民币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材料制造;钢压延加工;金
属材料销售;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销售;通用
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炼焦;煤炭及制品销售;化
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基
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
采购代理服务;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
备安装服务;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
处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 技术推广;发电技术服务;铁路运输辅助活动;工业自
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仪器仪表修理;衡器制造;软件开发;
计量技术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普通货物仓储服务
(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货物进出口;选矿;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
材料销售;国内贸易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
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消防技术服务;特种设
备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
热力生产和供应;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
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检验检测服务;自来水生产供应;
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特种设备制造;雷电防护装置检测;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的
控股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
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三)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
独资)
法定代表人:丁保书
注册资本:18485 万元人民币
住所: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曙光路 16 号
经营范围:煤炭批发加工经营;固体矿产资源的开发、
利用及综合评价;经济技术信息服务;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矿产品、钢材、食品的进出口业务;机械设备制造、修理;
矿产品、钢材、废钢、建材、木材、工程机械、工矿设备、
稀土产品、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机电产品、黑色金属、
有色金属、耐火材料、食品的销售;旅游服务。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
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四)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
独资)
法定代表人:邹彦春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 38 号华和园 9
号楼
经营范围:机械制造与加工、冶金机械设备制造及检修、
安装、电气机械制造、金属制品制造、仓储、综合开发利用
冶金渣、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及软件业、技术服务、装卸
搬运服务;培训服务、信息服务、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服务、
企业策划服务、企业营销服务。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
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五)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
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洪波
注册资本:12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三八路 111 号(包
钢新闻中心)
经营范围:酒店管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
布;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组织文化艺
术交流活动;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
得许可的培训);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
售;日用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工艺美术品及
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
策划;礼仪服务;文艺创作;体育赛事策划;体育竞赛组织;信息
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
毒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劳务服务(不含
劳务派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二
手车经销;专业设计服务;餐饮管理;物业管理;普通货物仓储
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针
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新鲜蔬菜零售;新鲜水果零售;食
用农产品零售;水产品零售;林业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餐
饮服务;旅游业务;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
电子出版物制作;食品销售;演出场所经营;电影放映;第二类
增值电信业务;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住宅室内装饰
装修;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住宿服务;洗浴服务;停车场
服务。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
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六)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
独资)
法定代表人:孙哲
注册资本:64354.200847 万元人民币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园区包钢环保
楼三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
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成品油零售【分支机构经
营】;公共铁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
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无船承运
业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进出口;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
务派遣);金属切削加工服务;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
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矿石
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煤炭及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化肥
销售;橡胶制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
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
装卸搬运;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船
舶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进出口代理;塑料制品
销售;钢压延加工。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
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七)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邢立广
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黄河路 83 号 810
室
经营范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的
控股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
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八)安泰北方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晋治国
注册资本:40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黄河大街 32 号
经营范围: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销售;稀土功能材料
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
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
气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机械设备租赁;
软件开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
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零售。
关联关系:安泰北方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廉华兼任安泰北方副董事长,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
风险。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结算方式
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采购
原料关联交易中的稀土精矿定价方法及价格调整机制按照
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执行;能源动力供应价
格、尾渣交易价格按照协议价执行;其他关联交易按照市场
化定价原则执行。以上关联交易以现金或票据方式结算,交
易发生时签订具体协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
的情况。
五、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原料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
常生产所必需进行的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
在供应中断及退货情况。
公司与安泰北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宽公司
销售渠道,增加公司稀土产品市场占有率,充分利用公司产
能优势,提升公司经营绩效,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情况,不会对关
联方形成较大依赖,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包钢财务公司发生的金融服务关联交
易,有利于公司拓展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存
款利息收入,降低融资成本及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整
体利益。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包钢(集团)公司、包钢股份、
包钢矿业、包钢西创、铁花公司、铁捷物流及其控股子公司
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扩大经营规模,增
强盈利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及股东整
体利益。通过签订产品及服务购销合同能够有效控制风险,
保证交易及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情况,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对公司独立性不
构成影响。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请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
北方稀土 2025 年度股东会材料之六
******************************
关于申请 2026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筹融资管理办法》,综合授信额度(时点余额,
不包括融资保证金)是公司及子公司年度内间接债务融资和
其它债务融资的最高限额。间接债务融资包括境内外商业银
行、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的融资产品等,如
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项目贷款、商业汇票、信用证、
融资租赁等;其它债务融资包括向金融机构外的法人和个人
的借款。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先
后审议通过《关于申请 2025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
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基建技改及合资合作等资金需
求,2025 年度,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205 亿
元。授信期限自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
年度股东会批准新的授信额度为止。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
司实际使用授信额度 100.67 亿元(截至 2026 年 3 月末数据)。
合资合作等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 205 亿元综合授
信额度。融资对象包括金融机构、法人单位、个人,办理授
信业务的金融机构不限,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贷款、
敞口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
为加强公司筹融资业务管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年度
经营计划、投资计划、财务预算,制定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
度综合授信额度(时点余额,不包括融资保证金)分配明细
(见附件)。
公司拟在 2026 年度综合授信总额度中设立额度为 10 亿
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储备池”,用于为公司新成立的子公司
及公司现有子公司追加综合授信额度。
综合授信额度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下一年度股东会批准新的授信额度为止。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决策“综合授信额度
储备池”额度的使用以及公司各单位之间综合授信额度的调
剂。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附件:2026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分配明细表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件
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名称
(万元)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74,950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350,000
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5,000
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 20,000
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42,000
内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10,000
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 10,000
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72,000
包头市红天宇稀土金属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1,000
五原县润泽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300
包头市飞达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2,000
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5,000
四会市达博文实业有限公司 2,000
北方招宝磁业(内蒙古)有限公司 14,000
北方金龙(包头)稀土有限公司 40,000
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234,500
包头市华星稀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000
包头市金蒙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21,000
内蒙古北方嘉轩科技有限公司 750
北方中鑫安泰新材料(内蒙古)有限公司 25,000
北方稀土瑞泓(包头)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500
综合授信储备池 100,000
合计 2,050,000
******************************
北方稀土 2025 年度股东会材料之七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称利安达)为公司提供了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年审服务。年
审期间,利安达及时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沟通,确保公
司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按时完成了年度审计工
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利安达审计人员具备较高
的职业素质,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圆满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服
务工作。
据此,公司董事会建议续聘利安达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
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根据公司业
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本期审计费用为财务报告审计
费用拟定为人民币185.70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拟定为人民币90万元(不含税);审计人员的差旅费和食宿
费等费用由公司负担。利安达基本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一)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3 年 10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 210 号楼 1101 室
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11000154
截至 2025 年末,利安达从业人员超过 2000 人,其中合
伙人 70 名,注册会计师 475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67 人。
利安达 2025 年度未经审计收入总额 52,608.76 万元,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43,848.2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4,702.94
万元。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0 家,主要行业为制造
业,审计收费总额 4,141.88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 1 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利安达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000 万元,职
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5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613.58
万元,利安达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
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三)诚信记录
利安达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次。3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
政处罚 13 次、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7 次和纪
律处分 7 次。
二、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为孙涛,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
计,2024 年起开始在利安达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7
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付豪,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
计,2025 年起开始在利安达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参与过中金黄金、中国医疗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
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定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鲍颖卓,注册会计师协会执
业会员,2016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6 年起开始在利安达执业,2026 年
开始为公司提供复核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
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
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
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
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利安达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
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确定,不含税费用合计 275.70 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
费用),其中,财务报告审计不含税费用 185.70 万元,内部
控制审计不含税费用 90 万元。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
北方稀土 2025 年度股东会材料之八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
作规则》等规定,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
年度述职报告,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
公司现任及 2025 年离任独立董事结合履职情况分别编
制形成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述职报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