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26-007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向全体董
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公司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 10:00 在公司 705 会议室召开, 应参加本次会
议表决的董事为 9 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 9 人,其中董事戈海华先生通
过线上会议参与表决。公司全体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
朱在龙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详见《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管理层讨
论与分析”。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同日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将在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了审计,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9598 号)。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审计报告》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2025 年年度
报告摘要》于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临 2026-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6﹞9599 号)。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于同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
五、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
(ESG)报告》。
《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六、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5,458,068.84 元,合并报表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
度 母 公 司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为 107,619,308.77 元 , 按 10% 计 提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金额为 1,753,742,950.41 元。
董事会提出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本总数
税)
,共计派发现金 14,748,538.53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关于 2025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
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
八、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2026
年审计费用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关于拟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
情况的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潘煜双女士、王诗鹏先生及朱锡坤先生按要求分别提交了独立性自查
情况报告,董事会就上述相关人员 2025 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认为均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关联董事潘煜双女士、王诗鹏先生及朱锡坤先生已回避表决。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十、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
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司及控股子公司在 2026 年度在不超过 7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人民币)的总额度向
银行申请授信。
决定使用授信的对象以及使用授信的额度,并签署相关协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
司提供及由子公司向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 2026 年公司整体生产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情况,结合 2025 年的实际经营
及资金利用情况,以及对 2026 年度子公司需向银行融资的情况进行了预测分析,同
意在 2026 年度由公司对子公司、并由部分子公司对母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
担保有效期为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
之日为止。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具体负责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关于 2026 年度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及由子公司向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
续签互保协议的议案》
。
同意公司在 2026 年度与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为双方自身及双
方控股子公司一年以内的借款提供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担保,互保有效期为
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具体负责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关于与平湖弘
欣热电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的需要,同意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
订:
原文:“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绿色环保再生纸、特种纸
及其它纸品及纸制品、造纸原料的制造、销售,废纸收购,从事进出口业务。(以在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为准)。”
修订后:“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绿色环保再生纸、特种
纸及其它纸品及纸制品、造纸原料的制造、销售,废纸收购,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
售,从事进出口业务。(以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为准)。”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及内容不变。
《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正案》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修订后的具体内容,
以最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际核定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四、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同意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关于 2026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了公司 2026 年
度董事薪酬方案: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为每年人民币 6 万元(含税);在公司担任
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在公司的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
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固定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
的百分之五十,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全体董事已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关于 2026 年度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13。
十六、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了公司 2026 年
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在公司的岗位
领取相应的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其中绩效薪酬占
比原则上不低于固定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关联董事王志明先生、姚洁青女士及盛晓英女士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关于 2026 年度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13。
十七、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
议案》。
本次董事会通过的相关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董事会提议于
有关本次股东会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上《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6-014。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