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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Woer Heat-Shrinkable Material Co., Ltd.
深圳市沃爾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於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成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股 份 代 號 : 9981)
建議上海科特公開發售及轉至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
本 公 告 由 深 圳 市 沃 爾 核 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本 公 司」,連 同 其 附 屬 公 司 統 稱「本
集 團」)根 據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聯 交 所」)證 券 上 市 規 則(「上 市 規 則」)
第13.09(2)(a)條 及 香 港 法 例 第571章 證 券 及 期 貨 條 例 第XIVA部 下 的 內 幕 消 息 條 文
(定義見上市 規 則)刊 發 。
建議公開發售及上市轉移
本 公 司 謹 此 知 會 本 公 司 股 東 及 潛 在 投 資 者,本 公 司 正 考 慮 將 本 公 司 非 全 資 子
公 司 上 海 科 特 新 材 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上 海 科 特」)進 行 公 開 發 售 及 從 全 國 中 小
企 業 股 份 轉 讓 系 統(「新 三 板」)轉 至 北 京 證 券 交 易 所 上 市(「建 議 公 開 發 售 及 上
市轉移」)。
於本公告日期 ,上海科特由本公司擁有78.76% ,為本公司的間接非全資子公司。
儘 管 於 本 公 告 日 期 建 議 公 開 發 售 及 上 市 轉 移 的 條 款,包 括 發 行 規 模 及 時 間 表
尚 未 釐 定,但 預 計 建 議 公 開 發 售 及 上 市 轉 移 可 能 構 成 本 公 司 對 所 持 上 海 科 特
權 益 的 視 作 出 售 。預 期 建 議 公 開 發 售 及 上 市 轉 移 項 下 有 關 視 作 出 售 的 一 項 或
多 項 適 用 百 分 比 率(根 據 上 市 規 則 第14.07條 計 算)可 能 超 過5%但 低 於25% 。因
此,建 議 公 開 發 售 及 上 市 轉 移 如 果 實 現 ,將 構 成 上 市 規 則 第14章 下 本 公 司 的 須
予 披 露 交 易,並 須 遵 守 上 市 規 則 第14章 的 通 知 及 公 告 規 定 ,惟 獲 豁 免 遵 守 股 東
批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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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資料
上海科特主要從事新能源汽車(「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安全防護產品的研發、
製 造 及 銷 售 。本 集 團 新 能 源 汽 車 電 力 傳 輸 產 品 項 下 的 動 力 電 池 安 全 防 護 產 品
的產品及業 務 線 全 部 由 上 海 科 特 承 接 。
據 本 公 司 董 事(「董 事」)經 作 出 周 詳 審 慎 查 詢 後 所 知 及 所 信 ,建 議 公 開 發 售 及
上市轉移並不構成上市規則第15項應用指引(「第15項應用指引」)項下之「分拆」,
原因是上海科 特 於 本 公 司 在 聯 交所 主 板 上 市 之 前 已 於 新 三 板 掛 牌 。
本公司將遵守上市規則項下的適用規定,並於適當時候另行刊發公告。本公司
股 東 及 潛 在 投 資 者 務 請 注 意,建 議 公 開 發 售 及 上 市 轉 移 須(其 中 包 括)視 乎 當
前的市場狀況及待相關部門(包括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北京證券交易所)
批 准 後 方 可 作 實。因 此,建 議 公 開 發 售 及 上 市 轉 移 可 能 會 或 可 能 不 會 進 行 ,本
公司股東及潛 在 投 資 者 於 買 賣 本公 司 證 券 時 務 請 審 慎 行 事 。
承董事會命
深圳市沃爾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兼董事會主席
周和平先生
中國深圳,2026年4月23日
於 本 公 告 日 期,董 事 會 成 員 包 括 :(i)執 行 董 事 周 和 平 先 生、易 華 蓉 女 士、劉 占 理 先 生、夏 春
亮 先 生 及 鄧 艶 女 士 ;(ii)非 執 行 董 事 李 文 友 博 士 ; 及(iii)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曾 凡 躍 先 生、代 冰 潔
女士及王棟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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