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能: 江苏新能董事会审计与合规风控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4 2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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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
风控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的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的要求,江苏省
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风控委员会(2025
年 7 月,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变更为“审计与合规
风控委员会”,以下统称“审委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天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2025 年度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
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天衡前身为始建于 1985 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 年脱钩改制,2013 年
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首席合伙人为郭澳。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衡共有合伙人 85 人,注册会计师 338 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10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天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5 年 5 月 13 日,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审计与合规风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风控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委会对
天衡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4 月 14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委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委会对天衡的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地了解和审查,认
为天衡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天衡为公司
  (二)年审工作开展初期,董事会审委会与天衡就审计范围、审计安排、重
点审计领域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及时关注审计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并持续督
促其按计划推进审计工作,确保其按时提交审计报告,且内容能够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天衡出具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
董事会审委会对其进行了审阅,并围绕审定数据、关键审计事项等内容与天衡进
行了充分讨论与交流。
  (三)2026 年 4 月 15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委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委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
章程》《董事会审计与合规风控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委会
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并在年报审计期
间与其保持充分有效的沟通,督促其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
切实履行了审委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委会认为天衡在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
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与专业素养,按
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客观、完整、
清晰、及时。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风控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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