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及《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25 年度工作
中勤勉尽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25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人员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
立董事余鹏翼先生担任。其中,2025 年 2 月 28 日前,委员为余鹏翼先生、冯科
先生、刘继虎先生,自 2025 年 2 月 28 日起,委员为余鹏翼先生、刘继虎先生、
王跃生先生。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广州芯德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会计学院审计
系教授、会计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明
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授、博士生导师,湖南二十一世纪律师事务所律师,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辽
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经济法
学研究会理事,湖南省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
副教授。现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
国国际经济关系学会常务理事,华电国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凯恩
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曾任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副教授、经济学院副教授,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奥特佳新能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辽宁成
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
术委员会委员,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评价计划、审阅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年度审计计划。
审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提供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提供财
务资助、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的实施情况;审阅公司大额资
金往来以及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
金往来情况。
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审议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
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意见。
意见;审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提供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
提供财务资助、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的实施情况;审阅公司
大额资金往来以及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
金往来情况。
发表意见。
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通过跟踪、了解致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审工作及审阅其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审计委员
会认为公司聘请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
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
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
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内部审计
报告,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持续关注和指导公司内控
工作,提高了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能够认真执行审计委员会
指导意见,开展了各项工作,勤勉尽责,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
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公司的财务报告以及定期报告中的
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认为公司财务报告以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是真实的、
完整的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
存在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等事项。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对
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进行了监督,组织公司开展内
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工作,审核了公司提交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将该报告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多种方式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机构
及其他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连续、良好的沟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顺
利完成相关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效率,共同发挥
审计监督职能。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除原职责外,审计委
员会进一步关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并就定期报告中的重点关
注内容予以询问及确认,核实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资金往来情况以及定期报告中
的重要财务指标等披露内容的重大变动等,履行新增的法定职责。
四、总体评价
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职责。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