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普股份: 天普股份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4 20: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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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
简称“《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现将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且有
委员)、陈琪、沈伟益。因董事补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9月做了
调整,调整后的成员为:蒋巍(主任委员)、陈琪、冯一东。审计委员会的构成
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部会议,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财务决算报告、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聘任财务总监、关联交易等事项,组织召开年度审计工作相关协调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审核与评估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于 2025 年披露的定期报告及
财务报告。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报告期内披露的定期报告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相关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
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
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认可
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制度执行,并对
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与相关部门沟通并审阅内部审计相关
资料,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三)审核公司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认为相关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相关财务报告中披
露的关联交易情况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审阅,认为对关
联交易作出的预计,是公司正常经营及业务发展之所需。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遵循
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继续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
规要求,以《公司章程》为指导,在日常工作和重大事项中对公司内部控制的相
关问题与管理层、外部审计机构充分沟通,认为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建立了较
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有效执行,能够对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有效控
制,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为持续加强、完善内部控制,公司将进
一步加强对控股、参股公司会计处理合规性的监管与审核。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
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以上是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在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工作,认真履行公司赋予的各项职责,
推动公司内控制度的持续优化和经营效率的进一步提高。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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