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能: 江苏新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4 20: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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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6-017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衡”)前身为始建于 1985
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 年脱钩改制,2013 年 11 月 4 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
伙会计师事务所。天衡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首席
合伙人为郭澳。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衡共有合伙人 85 人,注册会计师 338 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10 人。
  天衡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5 年度)的收入总额为 49,572.28 万
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43,980.1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5,967.65 万元。
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
业等,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 1 家。
  截至 2025 年末,天衡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2,182.91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
计赔偿限额为 10,0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2023 年至今,下同)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
情况。
  天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涉及人员 4 名)、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涉及人员 20 名)、
自律监管措施 5 次(涉及人员 11 名)和纪律处分 3 次(涉及人员 6 名)。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程正凤,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天衡执业,曾于 2018 年-2019 年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并于 2024 年开始重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盼盼,202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天衡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或复核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福丽,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天衡执业,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或复核 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天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
独立性的情形。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3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 万元;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3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 万元;2026 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金额,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
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天衡的实际工作情况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最终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合规风控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风控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地了解和审查,
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
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提
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的实际工作情况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最终确定 2026 年度财
务审计及内控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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