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继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着勤勉尽责、
恪尽职守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切实发挥审计委员会作用,现将审计委员
会年度履职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委员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及内控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完成了第七届董事会换届工作,审计委员会成员也随之调整,同时公司修订
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袁
树民先生、独立董事辛茂荀先生、独立董事王宝英先生 3 名成员组成,第八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袁树民先生、董事王伟林先生、独立董事王震宇先生、
独立董事蒋帅先生 4 名成员组成。审计委员会均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
担任主任委员,成员的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
开了 9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通过通讯或现场参会的方式亲自出席全部应当出席的
会议,分别对公司提交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对 2024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同时对相关会议决议进行了确
认。
(一)2025 年 1 月 12 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
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审前沟通会,听取了会计师事
务所关于公司 2024 年财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计划。董事会审计委员对
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年报审计安排无异议。
(二)2025 年 3 月 18 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5 年第二次
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审会计
师进行了审中沟通会,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年报审计工作进度、初步审计结
果和重大事项情况的汇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
表审计过程中关注到的重要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年报审计工作
的开展。
(三)2025 年 4 月 8 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5 年第三次会
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审后沟通会,听取了会计师事务
所关于年报审计情况的总结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
会计报表的有关数据基本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情况和
(四)2025 年 4 月 25 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5 年第四次
会议,会议主要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
案》。
(五)2025 年 4 月 29 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5 年第五次
会议,会议主要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六)2025 年 8 月 26 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5 年第六次
会议,会议主要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七)2025 年 9 月 22 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
会议,会议主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八)2025 年 10 月 28 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5 年第二次
会议,会议主要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九)2025 年 12 月 26 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5 年第三次
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审前沟通会,听取了会计师事
务所关于公司 2025 年财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计划。董事会审计委员对
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年报审计安排无异议。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审计机构编制的年报审计计划,与审计机构商定了公
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总体时间安排,并就审计范围、审计方法进
行了充分的沟通。审计期间,审计机构按照审计程序,依据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对企业遵守内控制度的情况、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进行了审计,审计
委员会对管理层关注的重大事项、关联交易等情况积极与审计机构沟通并审阅相
关资料。
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准确、
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自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职业准则,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同
意续聘中兴华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审阅审计报告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审计机构提交的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并出具了如下
意见:
(1)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遵守了《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有关要求,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全面履
行了其审计责任。
(2)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意将此两项报
告和已经审计的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推动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作为公司内控规范实施的督导机构,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在全面深入了解公
司内控规范实施总体进展情况和关键环节、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基础上,分别从
自身专业角度对相关工作的执行效果进行评估,有针对性地提出优化建议,并督
促和指导公司内控部门完成了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
度,持续完善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的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
的合法权益。
(四)协调管理层、内审部门和外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实行审计工作的协调职能,使管理层、内审部门
和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要求,依托自身专业素养,恪尽职守、勤
勉尽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执业经验,促进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推动公
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
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同时,通过不断学习,提升履职的专业知识,进一步强化
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能,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促进公司健康、稳健、规范、持续地发展。
特此报告。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