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556 证券简称:雅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袁晓楠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报告
回顾了 2025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以及提出 2026 年度工作构想。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勤
勉尽责、规范履职,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现将 2025 年度工作情况全面总结,
编制形成《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
《 广 东 雅 达 电 子 股份有 限 公 司 2025 年 度董 事 会 工 作 报 告》(公 告 编 号 :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轶)》(公告编号:2026-034)《2025 年度独立
董事述职报告(谢永勇)》
(公告编号:2026-035)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
永俊)》(公告编号:2026-036)。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专项意见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
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公告编号:2026-033)。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结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
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
告》(公告编号:2026-024)之“第十一节 财务会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 2025 年 12 月
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为
公司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审计报告》(华兴审字[2026]25016510019
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6-024)以及《广
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2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截至 2025 年
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告编号:2026-031)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华兴审
字[2026]25016510039 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
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
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4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
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2025 年度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进行审核,2025 年度,公司
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
发生并累计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说明》(华兴专字[2026]25016510045 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订的权益分派预案为: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
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0 元(含税)。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广东雅达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了《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
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告
编号:2026-03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及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编制了《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及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及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6-03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6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
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长依据审计
业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确定审计报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广
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性
好并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广
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保证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
实际需求确定,最终发生额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广
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激励约束机制,规范薪酬管理体系,
结合监管要求与公司实际,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予以修
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6-04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司制定了董事 2026 年度
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
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回
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司制定了高级管理人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
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董事袁晓楠先生、刘华浩先生因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规定回避
表决,议案经其余 5 名参与表决的董事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指引第 2 号—季度报告》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6 年
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4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广东雅达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
议》;
(三)《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
会议决议》。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