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4 19: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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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6-006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二十九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 16 号公司五
楼会议室。公司共有董事 9 人,出席现场会议董事 7 人,副董事长焦
岩岩女士和董事李剑峰先生以视频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共审议了十五项议案,会议及参加表决的人员与程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
董事长焦强先生主持。在事前已与各位董事对议案内容进行过充分讨
论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
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精神,审计委员会坚持独立
判断与客观监督,切实发挥了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在监督外部
审计质量、提升内部审计效能以及督促内控完善等方面持续发力,确
保公司合规运作,通过这一系列专业且严谨的监督举措,审计委员会
不仅夯实了公司的内控基础,更有效促进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忠实
履行了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责任,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
情况报告》
    。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
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
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
临 2026-007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公允、全面、真实
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披露的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
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监
管规定,结合自身内控制度与评价办法,通过日常及专项监督,对
计机构发表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的合法、有效依据。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
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0,716,808.25 元,加年初未
分 配 利 润 结 余 -581,219,221.76 元 , 本 年 度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为
-901,936,030.01 元。
    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和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符
合《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条件,公司 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不进行
送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2025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
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
临 2026-008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
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
临 2026-009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 2026 年度生产经营需要,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公司
   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拟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权属的房产、
土地、机器设备、采矿权等资产进行抵押,或者通过其他担保等方式
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七台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七台河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
黑龙江勃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珠江支行、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春江支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为提高工作效率,及
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信
额度范围内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签署与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有关
的协议,同时授权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并由公司财务部门具
体办理相关事宜,包括到不动产登记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七台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等资产
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质押等相关事项的登记手续,董事会可按银
行要求出具相关文件和手续,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不再对单一
银行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本次审议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期限
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
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的议案
  公司预计 2026 年度对控股孙公司担保额度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披露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 2026-010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的具体情况详见
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 2026-011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真实
地反映了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的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
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宝泰隆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宝泰隆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全文详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的议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务
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
                   《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
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
——市值管理》等政策相关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
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
                     ,结合公司发展战
略和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 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
   具体方案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
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
临 2026-012 号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次会议记录;
议。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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