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
《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及《奥比中光科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可归属的 4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
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
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